哈市推进高效清洁煤炭利用 对使用劣质煤炭单位依法追责

30.08.2015  10:20

  近日,哈尔滨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煤炭市场秩序加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哈市推进高效清洁煤炭利用,对使用劣质煤炭的企业和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通知》规定,对商品煤生产、加工、储运、销售、进口、使用等各环节进行严格监管,特别是对低热值、高污染、不达标的劣质境外(省外)煤炭产品要把牢关口。各用煤单位要自觉使用高效清洁煤炭,对使用劣质煤炭的企业和单位,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各煤炭经销企业要严格执行《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严禁经销劣质褐煤等煤炭品种,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立即吊销其煤炭经营执照,并给予相应处罚。

  《通知》规定,各区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管和处罚力度,有效制止煤炭市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坚决打击商业贿赂行为,支持用煤企业和单位优先选择产品质量合格、环保标准达标、售后服务更优的商品煤。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提倡使用清洁能源和清洁煤,加强煤炭质量检验,接受第三方委托出具鉴定报告,监督供煤企业履行质量承诺。(作者: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