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谣“港务局着火” 5人被抓2人拘留

25.03.2016  15:54

网上火灾视频截图。

警方拍摄的道外灯饰城视频截图。

  近日,一段配有文字为“港务局旁新建灯饰城,刚刚!”的大火视频在哈市市民的微信朋友圈被大量转发。经警方调查,该视频实为去年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某商厦发生火灾的视频,是有人传播谣言。18日,道外公安分局将涉嫌违法人员王某等五人分别抓获。

  “通过侦查,我们找到了26个转发人员。”道外公安分局刑侦二大队责任区一中队副队长李剑峰介绍,事发后,道外警方一方面立即赶赴现场拍摄了道外灯饰城一切正常的视频,又查清了谣言的真实背景是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某商厦去年发生火灾的视频,立即通过官方微博、微信朋友圈等向社会发布了真实情况。另一方面,警方从一名转发人员刘某入手进行调查。“我们以一名发布者刘某为起点,向上‘倒查’了26层,找到了26个人,终于找到了谣言的源头王某。

  王某今年34岁。3月15日11时39分,王某在微信群“巴拉斯烧烤演艺红包群”(群成员123人)中发送了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的一处火灾视频,并在群里发送语音:“应该是港务局那块!”11时40分,群成员马某收到该信息后,在所在公司的微信群(125人)中转发了该视频。该公司另一名员工徐某看到视频后在群中发送文字,内容为:“道外港务局”,其他群成员问:“是吗?”徐某回答:“应该是新建的灯饰城。”该公司职员李某在群中看到上述视频和信息后,将视频和信息转发到另一个微信群,群成员吕某又发送到另一个微信群,群成员吴某收到信息后,将视频配上文字“港务局旁新建灯饰城,刚刚”发送到朋友圈。随后,先后共有26人在各自的微信朋友圈和多个不同的微信群中转发。至此,该虚假信息开始在微信群中传播开来。

  3月17日晚,违法行为人徐某、马某、吕某、李某先后归案。次日,民警将王某抓获。“都是我手太欠儿了!”审讯室里,王某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我在网上看到了一个火灾视频,感觉像港务局,就发微信群里了,看到传播速度这么快,才知道自己‘闯祸’了!”目前,5人对编造、未经核实就通过微信传播虚假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警方对王某、徐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和7日,对传播谣言的违法行为人李某处以行政罚款200元,对吕某、马某处以行政警告。

  律师说法

  微信朋友圈信息

  不经核实转发将受责

  黑龙江省达升律师事务所王宇男律师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另外,《刑法》修正案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