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交警11月1日查扣港田无牌拉客等百余台违法车辆

03.11.2014  12:38

  港田逆行照片由交警提供

  黑龙江新闻网讯(吴凡 记者 李国玉) 1日,哈市交警部门集中整治无牌港田、摩托车违法上道,闯红灯、逆行、违法变道、违法停车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共查扣违法车辆105台。哈市交警部门表示,无牌港田车摩托车因未登记不受电子眼监控视频约束,驾驶人通常均存在主观故意违法,并严重影响到其他人的正常行驶及道路通行安全,且已成为市民深恶痛绝的交通违法现象之一,对此,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大日常查处力度。

  镜头一:哈尔滨火车站前无牌港田拉客逆行见警察调头就跑

  11时15分许,站前中队通过高清摄像头发现一台无牌港田车沿铁路街逆向行驶至火车站站前附近,遂通知路面执勤民警取缔。后在某酒店门前,交警将正要调头逃跑的驾驶人当场控制住。当事人张某下车后即表示自己送亲戚到火车站马上就离开。当民警要求其联系亲戚返回时,该驾驶人推脱说亲戚马上就上火车了。因驾驶人存在无牌、逆行、无保险等交通违法行为,民警遂依法滞留了其车辆,并将拟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4分的处罚。

  交警提示:非法营运的港田摩的为了避开路面执勤民警,或是快速到达目的地,有时会选择走人行道、逆行等方式。行车过程中极易与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碰撞。

  镜头二:地段街与石头道街交口电动车跑出40余公里/小时超速一倍多

  9时20分许,民警在地段街在与石头道街交口巡逻时,发现一台电动车行驶速度较快,并在与其并向行驶一段距离后,发现其车速竟然达到了40余公里每小时,立刻将其拦截下来。驾驶人下车后表示自己的是电动自行车,还有脚蹬子。对此,民警表示,除了有脚蹬助理系统外,电动车国家标准还有最高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整车重量不得超过40公斤。因该车在尚未登记的情况下违法上道,民警依法查扣了违法车辆。交警提示:市民对电动自行车的认知存在误区,认为只要是电动的自行车样式就不属于机动车,可以无牌上路。但实际上,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相关技术标准参数,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电动自行车。此外,超标电动车在动力、质量、最高时速上严重超标,驾驶时需要掌握相应驾驶技能,并定期检车,否则极易因操作不当或车辆年久失修造成交通事故发生。

编辑:陈雪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