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在全省实行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方案

20.06.2016  15:20

  6月16日,记者从湖南省“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暨“十三五”年森林采伐限额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全面改善湖南生态环境,早日实现“天蓝、地绿、水清”美丽湖南的梦想大局出发,湖南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在全省实施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
      此次禁伐范围包括全省境内的国家公益林、省级公益林;以及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旁第一层山脊以内的森林实施禁伐,面积占全省林地面积的41%。并对已经划定为国家、省部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的63个县市区实施森林减伐,在规定的禁伐范围之外,每年采伐量还要比上一年度减少20%,主要是减少商品林主伐量。同时,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严禁对天然林实施皆伐改造,严禁天然林商业性采伐。
      林业厅副厅长柏方敏表示,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并不是说今后三年湖南境内就不允许砍伐一棵树,而是在禁伐区是不允许砍伐,限伐区域减少森林的采伐。另外,竹子不实行采伐限额管理,非乔木型经济林采伐(挖)、非林地上的林木和经依法批准占用征收林地上的林木,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但需依法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柏方敏称,此举不仅是贯彻“山水林田湖”理论的具体实践,更是维护森林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绿色发展富民的坚强保证。通过行动能够提高森林资源的保有量和质量,更好地治理我省的水土流失、荒漠化和石漠化;同时有益于全面提升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动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新闻发布会上,柏方敏还指泰格林纸公司对林木消耗量过大,不利环境,“一天要消耗5000立方米左右,也就是一天要消耗50个车皮,那真的像老虎一样。虽然他们的林木原材料大多是从他省和国外进口,但我还是劝他们莫搞了。”
      为了确保到2018年底达到全省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9%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5.5亿元立方米以上,重要生态区域和重点部位的林相明显改观的总体目标,湖南省财政在财力困难的情况下每年将拿出4000万元专项用于禁伐范围内的林农补助;并将森林禁伐减伐纳入省政府“湘林杯”和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各地政策执行、补助资金落实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据了解,这些年湖南林业建设成绩显著,截至2015年年底,全省林业用地面积1.95亿亩,其中有林地面积1.65亿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9.57%,比全国的平均水平21.66%高出37.91个百分点,比世界的平均水平31.8%高出27.77个百分点。全省已构建成“一湖(洞庭湖)三山(武陵雪峰、南岭、罗霄幕阜)四水(湘资沅澧)”的大湖南森林生态安全屏障,绿水青山已经成为湖南的一张靓丽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