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公布 高考实行“3+3”

13.04.2016  12:38

  制图/王斌

  2018年进入高中一年级的学生将迎新高考。昨日,湖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湖南新高考实施“3+3”制度,文理不分科,外语可考两次;高校在录取时,将依据考生语、数、外全国统考成绩和自主选择的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学生。新高考实施后,湖南考生在升入高校通道、参加考试等方面,都将有更多的选择。

   高考成绩语数外分数+3门学考成绩

  湖南省将于2018年正式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即从2018年进入高中一年级的学生开始实施,到2021年高考时按新的高考制度录取高校新生。

  这次改革的最大亮点是考试科目变化。考生的高考总成绩,将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数、外3门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门成绩组成,不分文理科。全国统考的语、数、外3门科目采用全国卷考试,分值不变。其中,外语科目将为考生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生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由省里组织统考,学生从理、化、生、政、史、地6门课程中自主选择3门参考,并计入高考总成绩。

   高中学考

   实行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检验学生学习程度、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避免严重偏科的一项制度设计。此次改革,也将进一步提高学业水平考试的科学性、权威性及公信力。

  与现行学考制度相比,新学考制度最大的特点是将实行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等级性考试纳入高考招生范畴,将会以A、B、C、D、E五个等级计入高考总成绩等。

   录取机制依据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根据方案,高考录取实行“两依据、一参考”,即高校依据考生语、数、外全国统考成绩和自主选择的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学生。

  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综合素质评价主要是综合考查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和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内容。

  目前,省里已经制定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两个配套文件,待教育部批复并正式出台后,将尽快制定高考综合改革具体实施方案。

  如何确保综合素质评价的真实可信?这也是此次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湖南主要通过以下几条措施予以保证:一是如实客观记录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活动和事实材料,对相关材料要进行公示,责任教师要审核把关,确保真实性;二是建立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平台,保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便于档案的使用和监管;三是加大对弄虚作假者的查处惩治力度,保障综合素质评价的真实可靠。

   录取方式逐步合并招生批次,直至取消

  高考录取方式也将有很大的改变。据了解,湖南是全国最早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之一。这次改革主要是进一步优化现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建立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材、学生个性发展和录取公平的录取机制,方便学生选择就读高校,降低考生报考难度和风险。

  在录取方式上,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革:一是进一步优化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和投档录取率;二是逐步减少直至取消录取批次。取消录取批次后,学生不再分批次填报志愿。学校在考生志愿填报范围内按学生专业志愿和高考分数择优录取,克服社会和考生简单用录取批次划分和评价不同类型高校的倾向。2015年,湖南已将本科第三批A、B两个批次合并为一个批次,此后将逐步合并本科第二、第三招生批次,直至取消录取批次;三是改革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模式。2015年开始试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学生选报多所学校制度,今年继续实施,使学校选拔学生和考生选报学校更加合理有效,并逐步实现“双向选择”。

编辑:金永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