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区灵活就业人员12月15日前申报社会保险补贴

08.12.2014  23:16

  记者从哈尔滨市人社部门获悉,哈尔滨市区(不包括呼兰、阿城和双城区)12月15日前申报2014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申报条件及标准: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通过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且当年签订灵活就业协议、已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555”人员。

  2014年,哈尔滨全市“4555”人员灵活就业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按每人每年2196元标准执行,市区“4555”人员灵活就业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标准为:基本医疗保险补贴9.5%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按每人每年1248元执行,6.5%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按每人每年853元执行,5%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按每人每年656元执行,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补贴。

  正在享受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税费减免等补助政策以及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得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符合申报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携带相关证件12月1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进行申报,逾期没有申请者可以在2015年上半年申请补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杨海全)

编辑:陈雪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