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安委办召开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会议依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07.01.2017  02:31


      1月6日,省政府安委办召开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监管暨经营企业安全管理知识培训视频会议,安排部署销售旺季安全大检查和“打非”排查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全方位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全力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会上,省政府安委办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宋仁伟同志对全省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大检查和“打非”排查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省烟花爆竹专家马修章高级工程师针对国家最新相关法律、法规,批发经营企业和零售点安全管理要求等内容做安全管理知识培训。


      会议强调,要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外烟花爆竹事故教训,强化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彻底排查隐患,落实安全措施。明确要求对零售网点布局要严格控制数量;严禁集中连片布点,零售点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0米;严格控制存放量,零售点存放量一律不得超过50箱,面积小于4平方米及室内零售店不得超过30箱;必须从有资质的批发企业进货;严禁经营超标违禁烟花爆竹,销售专业燃放类烟花爆竹。对“下店上宅”、与重要场所设施安全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零售点要坚决取缔。此外,各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烟花爆竹联席会议作用,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内容开展销售旺季安全大检查。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督促烟花爆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和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各项规范要求,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对违反规定、规范的行为依法处罚,直至吊销许可证。要迅速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多部门联动形成合力。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全面排查易出现非法违法行为的场所、设施;对流入我省的非法烟花爆竹产品,要查明非法产品的来源和运输、销售渠道,全面捣毁非法行为利益链条;对组织、参与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查处,及时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提示广大群众要自觉抵制非法产品和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到正规零售点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并设立12350监督举报电话,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在全社会营造规范销售、文明购买、安全燃放的良好安全环境。

      近期,省政府安委办将组织公安、交通运输、工商、安全监管等部门,组成三个检查组,对烟花爆竹重点地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开展督查检查。

      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工商局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监局主管负责人和相关监管人员及烟花爆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行业协会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市(地、系统)、县(市、区)安监局分管负责人,相关科(处)人员,本地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经营、常年零售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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