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推出措施保障“热屋子” 热企电话24小时开通

01.11.2014  13:28

  -供热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

  -不达标小区专人负责整改

  -人为降低供热质量将严罚

  -热企服务电话24小时开通

  黑龙江新闻网讯(记者樊金钢)近日,哈尔滨市推出2014至2015年度城市供热系列措施,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越冬。

  据悉,哈尔滨市将落实监管措施,实现供热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各区政府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实行供热隐患排查分片包保责任制,对供热弃管有隐患、供热质量长期不达标且居民反映集中的小区,分街区、分楼栋进行排查,落实专人负责整改。

  严格供热考核制度。市政府与各区政府、各区政府与辖区内供热企业分别签订供热管理责任状,对供热安全、供热质量、供热投诉率及办理情况、供热应急处置等进行综合考核。“12345”市长公开电话、“12319”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按月分别对各区供热投诉及办结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并将考核情况通报市政府和各区政府。

  加大供热违法行为的查处惩戒力度。对发生弃管行为的供热单位,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吊销其《供热许可证》。对不执行供热法规政策、供热设施检修不到位、人为降低供热质量、供热应急事故抢修不及时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处罚。严厉打击擅自拆改供热设施、破坏供热设施、盗用窃取供热热能等违法用热行为。

  明确监管责任。向社会公布区供热办监督电话。街道办事处行使对辖区内供热企业的监督权和评价权,依据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现场检测居民室温。加快推进区级供热监管平台建设,并与市级供热监管平台对接,实现供热监管信息资源共享。对供热企业生产运行参数实时监测,对供热运行异常状况实行预警预报。

  据了解,哈市督促各供热单位在供热生产运行期间巡检设施,增强司炉操作人员、管网巡检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哈市明确,供热运行期间,依法应当实施24小时连续供热和具备连续供热条件的热源,要实行24小时连续供热;不具备连续供热条件的热源,要延长供热时间,并要以考量居民室温是否达标为目标,调整供热运行参数和供热运行时间。

  提高供热服务水平。哈市督促供热单位全面推行供热服务公示制、承诺制,公开供热时间、服务标准、24小时开通的热企服务电话、单位具体负责人及其联系电话,快速解决居民报修和投诉问题。督促热企制定供热突发故障应急预案,确保应急抢险人员、物资和工器具等抢险抢修设备全面到位和应急通讯畅通,尽最大限度减少突发性供热故障对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编辑:孙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