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烽白朗遗作捐赠案尘埃落定 两子女同意捐赠文学馆

11.07.2014  11:23

  近日,因认为著名作家罗烽、白朗的文学遗物被“干女儿”私自捐赠给中国现代文学馆,亲生子女白莹、傅英将金玉良和文学馆一同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捐赠行为无效,返还文物。昨天,北京晨报记者从市三中院获悉,经过法官反复调解沟通,最终两子女同意将遗留的文献资料捐赠给现代文学馆。

   儿女起诉文学馆索遗物

  作为罗烽、白朗的一双儿女,白莹、傅英此前起诉称:金玉良在罗烽、白朗生前作为罗烽的助手,负责照顾罗烽工作及照顾二人生活。虽然金玉良对外以二人的干女儿自居,但实与二人并无任何法律关系。金玉良在罗烽、白朗逝世后,借整理遗物之名将二人遗留的大量珍贵资料据为己有,并在未经儿女同意的情况下将其中部分手稿、书信、照片等遗物捐赠给中国现代文学馆,严重损害了作为儿女的合法权益。故儿女要求确认金玉良与文学馆之间的赠与合同无效,同时要求文学馆返还金玉良向其捐赠的罗烽、白朗的各项物品。

  对此,中国现代文学馆表示,金玉良曾两次捐赠罗烽、白朗的文献资料。第一次是2000年5月,当时是从白莹的女儿家里拉走,白莹女儿知道此事,金玉良事后也告诉了白莹、傅英,且二人均没有提出异议。第二次是2010年3月,不仅在同年8月举办了捐赠仪式,还在《文艺报》、《中国作家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捐赠仪式的消息,金玉良在事后也将报纸和文学馆发放的纪念品分别交给了白莹、傅英,二人当时也没有提出任何异议。而金玉良也为自己辩称:所有的捐赠都是罗烽、白朗生前口头答应的,白莹、傅英对此也是知道并认同的。

  由于一审判决赠与合同无效,认为现代文学馆应将罗烽、白朗的遗留物品返还给白莹、傅英。现代文学馆不服提出上诉。

   法官说服子女达成协议

  在今年4月的一次开庭中,年近七旬的金玉良曾亲自出庭,并讲述了自己与罗烽、白朗之间不少鲜为人知的故事。而当时,罗烽、白朗的儿子傅英和女儿白莹并没有现身法庭,傅英委托了妻子作为代理人前来,而白莹则聘请了律师。对于傅英、白莹提出返还文物的要求,中国现代文学馆曾表示,可以增加白莹、傅英为捐赠人。傅英同意变更捐赠人,白莹则坚持返还遗物并提出赔偿要求,两子女之间也存在意见分歧,因此法官并未当庭进行调解。

  然而,面对这起涉及名人后代且关注度很高的纠纷案,法官除了先后两次开庭之外,还多次找各方当事人进行电话和见面沟通,劝导各方从有利于发挥文献资料的历史价值角度出发,最大限度地尊重罗烽、白朗的智慧成果。最终,经过努力,在法庭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白莹、傅英同意将父母遗留的文献资料捐赠给现代文学馆。

  晨报记者彭小菲

编辑:陈丹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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