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四煤城”沉陷区棚改获首笔贷款

03.07.2015  09:20

  6月30日,国开行黑龙江分行与黑龙江省签订“四煤城”采煤沉陷区棚改项目首笔贷款合同,合同金额35.6亿元,贷款期限25年,贷款利率执行现行棚改优惠利率4.495%,该贷款已于当日发放1亿元,标志着国开行支持“四煤城”采煤沉陷区棚改取得实质性进展。

  今年“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提出 “三年内解决沉陷区民众的生活难题”的工作要求。4月,克强总理考察国开行时提出 “做好东北煤炭沉陷区支持,不能让群众睡在火山口上”,掀开了黑龙江省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序幕。

  为了加快推进“四煤城”沉陷区棚改工作,“两会”后,国开行黑龙江分行迅速抽调业务骨干,成立采沉区棚改工作组,分赴鸡西、双鸭山、七台河、鹤岗“四煤城”采煤沉陷区棚户区进行实地调研。国开行采取总分行联动方式,制定《黑龙江省“四煤城”采煤沉陷区棚改项目融资方案》,主动参与四煤城各地《沉陷区棚户区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与地方政府共同谋划,使项目满足贷款条件,提高工作效率。

  “四煤城”采煤沉陷区棚改项目涉及居民14.05万户,总投资240亿元。6月8日,国开行总行贷委会审议通过黑龙江“四煤城”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承诺贷款150亿元。6月30日,黑龙江分行与黑龙江省级棚改融资平台——黑龙江省龙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就鸡西、双鸭山两市的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签订35.6亿元借款合同。

  截至2015年6月末,国开行黑龙江分行累计发放棚户区贷款455亿元,棚改贷款余额322亿元,约占全省棚改贷款余额的80%以上,先后支持了全省11个地市的95个棚户区工程项目建设,涉及总体改造面积3700多万平方米、56万多户,总受益人口超170万人。

  下一步,国开行黑龙江分行将继续加快推动落实已承诺的沉陷区棚改贷款项目落实合同签订及贷款发放条件,加快贷款发放进度,发挥开发性金融在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关键时期的独特作用,为推动黑龙江省棚户区改造工作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