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改气享优惠 未淘汰小锅炉最高罚20万

04.06.2016  11:05

  记者昨天从燃煤小锅炉拆改推进现场会上获悉,按市政府要求,小锅炉“煤改气”已进入倒排“工期”阶段,今年哈市将确保新增1亿立方米天然气供应量,以保障“煤改气”工程实施。建成区内还在烧煤的,尤其是有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的工业、商业、供暖企业要抓紧改了,限期内未完成锅炉淘汰的最高罚款20万,限期内改用清洁能源的将获政府补贴。

  新增1亿立方米天然气供应,445台小燃煤锅炉将改造

  今年,市政府加快了热源和热网建设,加大燃煤取暖小锅炉拆并力度,正在启动的华尔化工、哈热扩建等4个大型热源工程年内将投用。同时,哈市年内将进一步增加天然气供应量,今年至少能确保新增1亿立方米天然气供应量,完全可以保障哈市“煤改气”顺利实施。

  按照《哈尔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安排,哈市计划建成区内10蒸吨及以下工业、商业等燃煤小锅炉实施改用清洁能源或并入集中供热热网,总计445台。7月1日,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将执行新的排放标准。各企业正抓紧制订淘汰计划,倒排工期,其中生产经营性锅炉将确保7月1日前完成拆改;供暖锅炉也必须在10月供暖季前完成拆改。

  限期内未完成锅炉淘汰的,最高罚20万元

  7月1日起,企业只要超标排放就要面临高额罚款、按日计罚。按照新《大气法》和《哈尔滨市燃煤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在政府规定限期内未按规定完成锅炉淘汰的,将面临最高20万元行政处罚。

  今年,哈市在改用清洁能源方面已制定了不低于国内其他城市奖励标准的奖励政策,最高可得到包括锅炉本体、燃气管线等总投资30%的奖励资金。

  近期,哈市150余家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企业已开始与中庆燃气公司、红光锅炉集团及热网企业等对接。

  “煤改气”享优惠政策,审批手续走“绿色通道

  天然气是哈市“煤改气”首选清洁能源。记者从市中庆燃气公司煤改气工作推进组了解到,对“煤改气”将给予相应优惠政策:只按50%核收配套费;红线外支线管网敷设工程款由供气部门和用户各承担50%,红线内工程款为用户减免15%。

  按市政府要求,供气部门与政府对“煤改气”用户进行测算后,将给予适当的用气价格优惠,将开辟绿色通道,在管线占挖道审批等方面给予有力支持。

  据介绍,使用燃气锅炉供能效果不受人为及燃料因素影响,自动化程度高,既节约能源又节约资金。由于没有运输成本,锅炉房所需空间小,也无需堆煤和排渣场地,其间接成本更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