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爱民区法院:“四个到位”加强流动法庭工作

22.10.2014  11:20

        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从辖区实际出发,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在辖区的乡镇、村屯、社区办事处设立流动法庭,积极开展民商事案件巡回审理工作,贴近基层,拉近法官与百姓的距离,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使便民服务落到实处,通过“四个到位”的具体措施,加强流动法庭工作。

        组织领导到位。爱民法院在辖区“一镇四办”设立五个法官工作站,成立专门的流动法庭组织机构,组成三个流动法庭,负责辖区各类民商事案件巡回审理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分解责任、制订措施、细化任务,进一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扎实推进流动法庭工作。

        制度保障到位。爱民法院先后制定出台了《爱民区法院关于开展“流动法庭”巡回审理工作方案》、《关于促进民事诉讼与人民调解工作衔接依法妥善化解民事纠纷的实施意见》及《爱民区法院流动法庭工作职责》等若干规章制度,同时配以后勤和安全保障组,保障流动法庭的物资及庭审安全。为了更好的惠及百姓,该院专门配备了巡回审判车,内设审判席、原告、被告席,配置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录音录像、电子监控等设备,成为一个标准的车载流动审判庭。

        法律宣传到位。爱民法院以法官工作站和在各村屯、居委会建立的诉调联系点为依托,定期组织从事民商事审判的法官深入到基层开展司法便民服务和法律宣传活动,并印制发放便民联系卡,百姓只需要打个电话就能联系到法官,得到法律服务。积极深入到学校,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组织模拟法庭,结合案例,对未成年人易发犯罪的成因、特点及防范对策进行了生动的讲解,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辨别是非的能力。通过广泛的宣传,努力让人民群众知晓、理解、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协调配合到位。爱民法院与区司法局联合召开“诉调衔接”暨“巡回审判”工作会议,积极协调区委区政府、政法委、各司法行政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切实加强相互间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诉调衔接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通过制定的“流动法庭”巡回审判工作方案明确的职责和联系方式,与各部门建立健全工作制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不断加强沟通、联系与协调配合。主动对各联系点流动法庭的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组织人民调解员旁听案件的审理过程,推荐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素养和实际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