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患重病也可提取公积金看病了

08.09.2015  09:43

  记者昨天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即日起哈市再次扩大重大疾病提取对象范围,过去只能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患大病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现在父母患重病也能用公积金看病了。

  2013年哈市出台《关于部分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把因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列入公积金提取对象范畴,但提取对象只限定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此次再次调整提取政策,进一步扩大了公积金受益人群,把职工及其配偶父母患重病也列入提取对象,帮助因病致困家庭缓解困境。

  新政策要求,因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或者同一户口的父母(含配偶的父母)、子女可以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但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个人负担部分。

  提公积金该带些啥

  单位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由二级甲等(区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材料(诊断证明书或病例)、医疗专用结算票据。

  25种疾病可提公积金

  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