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中院:不当得利不返还 来“云法庭”上说道说道

18.04.2020  01:00


    2019年11月27日,被告将其与父亲共有的一套房屋以69万元的价格卖给原告,双方签订了买卖协议,但在原告支付购房款时,却不小心多付了五万元。经与被告多次协商,被告虽然同意返还原告多支付的房款,但却一直未兑现承诺。原告索要无果,故起诉至穆棱市法院。

    可此时正值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期间,被告身在外地,不便来院参加诉讼。为了尽快解决双方的矛盾纠纷,主审法官在充分查明案件事实的情况下,征得双方同意,通过微信小程序“云庭”远程调解了此案。调解过程中,被告承认多收取原告五万元购房款的事实,并与原告就还款时间达成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