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中院与司法局完成对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考生失信审查工作

20.07.2018  23:35

    为构建诚信社会,牡丹江中院与市司法局将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的失信行为纳入到资格审查中,确保考生诚信参考。

    打击失信被执行人,一直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重点。牡丹江中院创新工作思路,与执行联动单位——牡丹江市司法局积极对接、互相配合,对牡丹江地区2018年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1087名考生的信用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这在全省尚属首例。经审核,报名考生信用情况良好,没有考生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今后的工作中,牡丹江中院将与市司法局继续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提高司法考试报名门槛,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在全社会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良好氛围,为构建法治牡丹江、诚信牡丹江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