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中院典型引领强队建

09.12.2016  23:32

    牡丹江中院党组十分重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在选树、培养和宣传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坚持从基层中推荐、从工作中挖掘、从活动中发现,选树了西安区法院马蕴慧、东安区法院许永、东宁法院于冬梅、穆棱法院孔繁强等一大批优秀法官,在辖区党委、群众中引起了较大反响。

    强化贴近意识,挖掘好典型,增强先进典型选择的亲和力。

    一是坚持从基层中推荐。近几年来,牡丹江中院每年年初都下发政治处年度工作规划,其中一项就是先优典型推荐,明确要求各基层法院、中院各战线每年至少选报1个有价值的典型。二是坚持从工作中挖掘。利用标准化考评成果,每年都对两级法院排名在前的优秀审判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命名了“金桂兰式优秀法官(优秀公务员)”。三是坚持从活动中发现。近年来,牡丹江中院围绕上级法院及党委中心工作队开展了诸多专项活动,并通过活动的开展,从中发现了不少有影响的先进典型。如:围绕“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大原则,挖掘了年均办案300余件、无更改、无超限、无信访的西安法院马蕴慧等一大批调解效率高、社会效果好的优秀法官。由于这些典型都是在基层审判一线中产生的,不仅具有扎实的审判基础,而且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说服力,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强化大局意识,选树好典型,增强先进典型评选的凝聚力。

    牡丹江中院在典型宣传工作中始终注重同上级法院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相结合,不同时期宣传不同重点的典型。在“最美丹江法官”评选中,选树了中院周晓光、西安法院马蕴慧、东宁法院于冬梅等;在“好人之城.最美政法卫士”评选活动中,选树了阳明法院曲国山、穆棱法院孙凯、东宁法院马长海等;在“司法管理年”中选树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效果显著的牡丹江中院、爱民法院、绥芬河法院等。通过这些典型的学习宣传,统一了思想,坚定了信心,振奋了精神,较好地把牡丹江全市法院及广大干警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深化标准化建设、创建公信型法院”目标上来。

    强化创新意识,弘扬好典型,增强先进典型宣传的吸引力。

    创新是活力的源泉,只有通过不断创新,才能激活典型、优化典型,使先进典型更具吸引力。牡丹江中院根据不同典型的实际情况,改变以往就宣传而宣传的单一形式,不断策划创新宣传方式。如牡丹江全市法院先进典型巡回演讲,不仅在法院内部而且在辖区党委、群众中引起了较大反响。如不定期在《黑龙江法制报》《牡丹江晨报》等新闻媒体上刊发先进典型的工作事迹,利用媒体导向优势,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如在牡丹江中院局域网和牡丹江政务公开网上设立“先进典型专栏”,让典型事迹及其精神实质人人皆知、事事可学。既提高了典型宣传的质量,又增强了典型宣传工作的吸引力,使广大干警真正从中接受教育、受到鼓舞、得到启发,更好地发挥了典型的示范、引导和辐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