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中院:农忙时节体民忧

26.06.2017  16:54

    “这么难走的路,中院法官还到我们村调查了解情况,这案子我们不告了,自己找对方商量解决”。6月22日,正在地里忙活农田损失的穆棱市马桥河镇新站村村民肖某某看到法官后,说出了自己的肺腑之言。

    一年前,因出租的房屋有损坏,上诉人肖某某与被上诉人窦某某、葛某某打起了财产损失赔偿官司。上诉到中院后,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启胜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本案。此案原定于6月22日开庭审理。上诉人肖某某因路途较远且正处于农忙时节,于开庭前申请在穆棱法院下城子法庭开庭,合议庭采纳了当事人的意见。6月21日晚,穆棱市普降大雨,部分村屯受到水灾,乡村道路受阻,上诉人肖某某家中农田受水灾无法参加庭审。王启胜得知消息后,决定该案暂不开庭,先由合议庭审判员姚波、毕旭赶往上诉人家中看望,了解受灾情况后再另行定开庭时间。6月22日,当审判人员踩着一路泥泞出现在上诉人面前时,上诉人深受感动。通过办案法官实地调查和就案讲法,双方当事人达到了和解协议。一件争执一年多的财产损失赔偿纠纷案,终以上诉人肖某某撤诉结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7年以来,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由业务能力强和审判经验丰富的入额院领导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并逐渐实现办案常态化,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和温暖,也激发了全市法官多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此案正是中院院庭长带头办案、司法为民的一个缩影。1月至5月,中院院庭长主审结案409件,占总结案数的52.2%,在一季度及1-5月份全省各中院院领导结案情况通报中,被两次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