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中院向信息化建设要效率要成果

04.03.2016  13:56

        牡丹江中院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这个支撑点,最大限度地减轻非审判性事务负担,提高工作智能化水平,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效

        ――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中院按照省法院提出的“加快打造全省法院信息化3.0版”的要求,继续完善技术、设备、经费三大保障机制,高质高效完成全市法院三级专网带宽扩容和高清科技法庭建设工作。通过省法院内外网数据摆渡区,建立网上司法服务平台,并实现内外网的深度融合,形成“一站式”网上司法服务平台。完善行政办公OA软件和移动办公软件系统,建设无线专网,开展移动办公、执行指挥、便携式科技法庭等系统应用,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

        ――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应用能力。进一步深化数据的融合互联,让审判、人事、纪检、信访、执行、档案等系统应用软件间的数据都实现互联互通;充分利用信息化更好地把握司法规律,最大限度减少司法裁判和司法决策形成过程的不确定性和主观性;充分利用信息化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实现司法公开,提高法院公信力,实现2016年应当上网的裁判文书百分之百上网;立案案件的审判流程信息百分之百分公开;案件信息录入百分之百准确;执行指挥系统和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百分之百覆盖。

        ――进一步强化信息化安全意识。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加强对信息化系统的运维服务、考核监督,按照《全省法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指导意见》的要求,指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开展中心机房的物理安全检查和整改工作,提高基础信息网络、应用信息系统、数据集中管理和使用运行维护的安全防护水平,切实防止失密泄密,切实保障信息网络的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