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中院:强化案件监管 提升审判质效

11.08.2016  18:05

  案件质效是法院的生命线,牡丹江市中院采取多种措施,强化案件监管,狠抓审判质效提升。1-6月,一审民商事调撤率为60.4%、一审上诉率11.9%,同比下降2.3个百分点。中级法院对基层法院一审判决发改率为1.0%,全市各基层法院申诉率为0.9%。

  组织开展“三评查”。对全市法院一季度庭审、合议、裁判文书“三评查”,评查各类案件195件,评查出问题案件63件、问题121处,已通报全市法院。

  组织开展专项评查。按照省院要求,组织全市法院开展上网裁判文书及案件程序事项评查。评查各基层法院上传中国裁判文书网文书216份。评查全市两级法院201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审结的案件裁判文书送达情况,共计325件;评查各基层法院2016年1月1日至4月31日期间审结的民事案件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共计128件。

  组织开展省院发改案件评查。2016年1-4月,省院发、改、指、提牡丹江中院案件共8件,其中:发回1件(民事案件)、改判4件(民事案件)、指令再审3件(民事2件、行政1件)。按照省院的要求(只对改判案件进行评查),改判案件正在评查中。

  对中院发改基层法院案件是否为不合格案件进行认定。每月月初,中院审监部门(刑事案件由审监一庭,民商事、行政案件由审监二庭)对中院发改基层法院的案件进行是否为不合格案件进行认定。2016年1-4月,中院发改基层法院案件43件,经审监部门认定不合格案件14件,已按月制发通报。

  全面加强结案率通报工作。每周、每月将各单位上周新收、旧存、结案数,以及在庭前准备、开庭、中止、延期审理、调查、鉴定拍卖等各程序中案件数、综合结案率,按照中院、基层法院分别进行通报,进行现状分析,并提出工作建议。截止目前,2016年已下发周通报19期,月通报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