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中院打造四同法庭实现五化目标

26.09.2014  11:01

        牡丹江中院高度重视法庭建设工作,高起点定位、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以打造“四同”法庭(即与人民法院同步标准、同步规范、同步管理、同步发展)为主线,以“五化”为目标,即基础建设标准化、法庭管理规范化、物质装备精良化、法官队伍职业化、纠纷化解最大化,使得牡丹江市法院的人民法庭建设取得快速发展,迈上了历史新台阶。

        更新理念,转变观念,高标准建设审判最前沿的法庭。人民法庭是司法权力运行的最末端,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最末梢,易出现“末端”设施缺乏,“末梢”神经不灵敏的状况。牡丹江法院逆向思维,从最末端抓起,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定纷止争的前沿阵地作用,打造高标准的人民法庭。为此,全市法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对人民法庭建设的要求,对十三个法庭办公区、审判区、生活区进行了分离改造,实现了办公、审判和生活区域的分离。同时,打造“走廊文化、室馆文化”,建立法庭干警追求公正的监督长廊,展现本土风光的摄影文化长廊,警示法官亲民、便民、爱民、利民的司法为民长廊以及温馨调解室、党建会议室、文体活动室、电子图书馆的“三廊四室”文化体系,通过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消除人民法庭的层级化,实现与人民法院的同步化。

        注重民生,多措并施,高质效打造审判最贴地气的法庭。通过设立流动法庭站点,实现便民利民最大化。实行流动法庭办案三公开,公开办案法官的相关信息、公开案件审理相关信息、公开监督方式,做到既接受群众监督考验,又便利群众诉求的解决。设立流动法庭联系点,联系点人员为各村的人民调解员或村委会成员,使得法官可以第一时间了解权重诉讼焦点,及时解答群众法律难题。通过开展巡回办案工作,平息矛盾在基层地方。法庭每周定期到工作站开展巡回办案,当场进行法律咨询、诉讼指导、立案审查、开庭预约、复核证据,对简易案件就地审理、当庭调解、就地宣判。公开审理典型影响案件,让群众通过旁听来论曲直、讲是非、说公道、受教育、有共鸣,实现审判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良好氛围。同时实行巡回办案登记、备案、考核制度,既督促巡回审判工作切实做到实处,又确保办案的质量、效率、效果。通过构建“大调解”格局,追求案结事了。建立以人民法庭、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基层调解组织、乡镇党委政府“五点一线”为支撑的矛盾纠纷调处体系。结合当事人的文化理念、当地的生活习俗、传统习惯,借助当事人所在地领导、群众、亲属、朋友和人民调解员的劝解,实现小事不出村,一般纠纷不出乡,大纠纷不出市的目标。通过一系列措施,使得人民法庭的审判质效迈上新台阶,综合结案率达到98.7%,调撤率达到89%。

        调整思路,重装投入,高规格配备审判最基层的法庭。人牡丹江中院调整工作思路,实施政策倾斜,高规格、高标准配备人民法庭的人财物,确保人民法庭作用的发挥。强化人员保障。中院高度重视人民法庭人员的配备,选好配强法庭庭长、选拔年轻干警充实一线,使他们真正接地气、把民情、懂风俗、体民风,从而在工作中能够说民理、解民怨、帮民困、解民忧。强化资金保障。实行法庭经费院内统一拨付制度,各法庭根据受案量的不同及法庭面积的大小,每月拨付相应的经费,为法庭解决了后顾之忧,提升了人民法庭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强化装备保障。加大对人民法庭物质保障力量,为人民法庭及时更新了办案车辆,使得法庭的办案车辆是全院性能最优的。另外,新购置了四辆装备先进的现代化的巡回办案专用车辆,大大提高了巡回办案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