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中院: 新年头件事 把好廉政关

04.01.2016  18:37

    2016年元旦后第一个工作日,牡丹江中级法院即召开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从加强廉政主题教育入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巩固和拓展全市法院“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引导广大干警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坚守廉洁司法底线,严格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以中院“四种精神”为引领,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加强司法廉洁教育活动的培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组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学习活动,邀请市委党校教授对全院干警进行专题讲座。开办“道德讲堂”,由党组成员带头,与广大干警交流学习体会,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司法良知和法治信仰。

        --加强宗旨意识教育。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把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必学内容,组织广大干警原原本本研读准则和条例全文,通过专题讲座、讨论交流、案例解读、知识竞赛等丰富学习形式,引导干警全面掌握具体内容,准确把握精神实质。认真谋划各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一岗双责”制度,自觉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坚决守住廉洁司法底线,切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

        --加强法纪教育。协调各相关部门制定法纪教育具体措施,切实加强政治纪律教育、组织纪律教育、财经纪律教育、保密纪律教育,确保法官队伍受到严格的纪律约束。行装办制定了《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财务支出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财务管理。办公室开展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保密教育培训会,进一步加强涉密岗位工作人员安全保密管理,增强保密意识,落实保密措施。

        --加强作风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两个《实施办法》,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文件,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严格遵守审判纪律,坚决杜绝与案件当事人或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不正当交往、违规过问案件、以案谋私、充当诉讼掮客等行为。监察室采取抽查的方式,对各部门落实传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各部门干警通读最高人民法院编印的《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六辑)》,以庭室或党支部为单位,开展深刻学习活动;开展“每月一观片”活动,组织全院干警每月观看廉洁司法警示教育宣传片,切实增强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学习讨论,干警特别是副庭长以上领导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廉政警示教育,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领导干部在廉政建设及审判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弥补了廉政建设工作上的漏洞,队伍风纪得到整肃。

        --加强责任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发挥带头作用,强化责任追究。组织市中院层层签订了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院长与各党组成员、各党组成员与主管庭室负责人、各庭室负责人与庭室干警之间均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按照市委、市纪委要求,组织市中院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签订责任书,组织市中院领导干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部门领导“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