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区开放落户限制取消农业和非农性质划分

26.03.2015  12:40

  黑龙江新闻网讯(魏丽霞)近日,从牡丹江市公安部门获悉,今年起,牡丹江市将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全面放开牡丹江市区的落户限制,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等。

  近日,牡丹江市围绕户籍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新举措相继出台。据了解,今年起,牡丹江市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全市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人口信息系统中户口性质一栏里原来设置的“农业”和“非农业”项目将统一更改为“居民户口”;全面放开牡丹江市区的落户限制,在牡丹江市区合法稳定就业(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有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1年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岳父母)等,可以在牡丹江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同时,明确迁往农村的户口迁移,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后,居民户口由城市迁往农村的,需要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办理“非转农”手续:农村从事农业生产,不在城市生活,在农村有承包土地及合法固定住房的,经村民委员会讨论同意,凭村委会介绍信、村民代表大会记录。

编辑:王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