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细化“八个严禁”为党员干部定“规矩”

25.12.2014  12:58

  日前,牡丹江市纪委监察局下发《牡丹江市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规定》,坚决纠正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等问题,引导全社会移风易俗,形成勤俭节约、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

  据了解,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是指党员干部操办婚礼丧礼以及父母配偶子女过生日、升学、参军、迁居等各种召集亲友庆祝的事宜。其中,《规定》适用范围包括,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省直属单位的党员干部。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的党员干部以及村(社区)干部参照执行本规定。

  《规定》要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应做到“八个严禁”,即严禁大操大办,婚礼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100人,婚嫁双方合办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200人;丧礼提倡不办答谢宴,如举办宴请人数不得超过100人;其他喜庆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任何名义邀请和接待亲属以外人员参加;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对同一事由采取分批次、多地点等化整为零的方式办理;严禁借机敛财,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或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红包、贵重礼品等物质性利益;严禁铺张浪费,用餐操办不得明显超过当地一般群众举办类似事宜的消费标准;严禁使用公车、公物和其他公共财产,婚礼车队规模不准超过10辆;严禁干扰正常公务活动、工作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严禁举行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迷信活动;严禁委托他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

  对此,市纪委监察局表示,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查办的典型案件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实行“一案双查”、“一问三责”,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目前,市纪委监察局已开通举报电话:0453-6171518,举报网站:www.mdj12388.gov.cn。

编辑:王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