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阳明区法院:高效审理一起涉民生案件

16.10.2022  21:33

    某在使用机器锯木料时不慎被锯断了五根手指,可是他与用工单位之间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投保工伤保险,因此在向单位主张赔偿时被拒。双方之间是否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牡丹江市阳明区法院法官为您详细解读。

    孙某在牡丹江的一家木业公司工作,前段时间,他用机台锯木料时,五根手指不慎被割断,工友们发现后,马上把他送到了医院。

    孙某住院期间,木业公司共支付医疗费18000元。事后,孙某要求公司进行赔偿,但木业公司却否认与其存在劳动关系,拒绝赔偿。经过劳动仲裁后,木业公司不服,起诉至牡丹江市阳明区法院。

    孙某为了证明其与木业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向法庭提交了其在工作期间每天四次考勤打卡、接受生产经理工作安排等相关证据。

    经过法庭审理,牡丹江市阳明区法院依法判决认定原、被告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孙某依据法院的判决,可以申请工伤等级、劳动能力的鉴定,并在鉴定结果的基础上,协商赔偿事宜。

    没有合同,但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法院最后驳回了木业公司的诉讼请求,这也让受了伤还被告上法庭的劳动者孙某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