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穆棱市院:开展司法救助 彰显人文关怀

21.12.2017  17:58
  “谢谢阿姨,谢谢阿姨,是你们鼓励我、帮助我,让我对未来充满希望,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回报你们的关爱。” 12月18日下午,未成年人李某某从穆棱市检察院控申科工作人员手中接过1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激动不已。
 
    李某某的母亲侯某因家庭琐事将其父亲李某打死,侯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失去双亲的李某某无依无靠,只能居住在亲属家,靠亲属帮助维持学业,生活十分困难。办案人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向院领导作了汇报,检察长王喜军高度重视,一方面安排干警对其结对帮扶,送去慰问金和学习用品,一方面指示控申部门启动国家司法救助机制。控申部门按照中央政法委和高检院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了案卷审查、调查走访等工作,全方面了解当事人的家庭人口、经济收入、生活状况等内容,认为其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并将司法救助材料报审批,为李某某争取到了1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在发放司法救助金时,副检察长李凤斟对李某某进行了心理疏导,让她早日从阴影中走出来,并鼓励她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积极进取,取得优异的成绩。
 
    今年以来,为了使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落到实处,穆棱市检察院控告申诉、公诉等相关部门在救助线索移送、救助工作开展、资金使用监管等方面建立了协调反馈机制,使一些受到刑事侵害且无法通过诉讼途径获得赔偿的被害人及其家属及时得到了救助。目前,已为3名刑事案件当事人家属申请了3万元的国家司法救济助金,均已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