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西安区:主动听取律师意见促规范

17.11.2015  11:36

  今年,为更好地保障和促进公正司法,西安区检察院专门走访市律协及律师界,听取对开展公正司法、执法为民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开通了网上办案听取律师意见交互平台。
  切实依法保障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注重听取律师的辩护意见,这既是实现当事人辩护权的重要体现,也是确保案件质量、防止冤假错案,公正司法行为的必然要求。该院在接待律师工作中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的同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广泛听取意见,开门纳谏,对个别案件律师阅卷难、会见难、听取律师意见不及时、加强办案检察官与律师交流等意见建议,逐项整改纠正,举一反三,立查立改。建立与律师协会定期协调沟通机制,完善律师权益保障机制,进一步促进公正司法。
  为加强听取律师意见,公正司法,西安区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及市律师协会所属各律师事务所召开联席会议,就侦查监督、公诉、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听取律师意见进行了沟通和研讨,并就搭建听取律师意见网络交互平台达成共识。经1个月的搭建和测试,该院听取律师意见网络交互平台与去年底正式开通。
  该平台依托牡丹江律师网( www.mdjsls.com )架设,由检察机关和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共同管理,本市律师的身份认证由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审核,外地律师由检察机关或律师管理科当面审核身份后录入平台。律师凭用户名、密码可随时登陆该平台就所代理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以及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提出意见。检察机关对律师在网络交互平台提出的意见第一时间进行答复,意见被检察机关采纳的情况定期网上发布,未采纳的在后台答复并阐述理由。该网上平台的建立,极大提高了检察机关听取律师意见工作的效率,节约了人力物力资源,更好的规范司法行为。现律师通过平台提出意见20余件,采纳律师意见10件,采纳结果已在平台定期发布。
  律师意平台开通后,西安院侦查监督科便在网上收到第一个案件的辩护律师提出的无逮捕必要意见,遂决定在牡丹江市监管支队第一看守所会议室召开朱某某信用卡诈骗一案逮捕前公开审查听证,由西安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主持会议,参加听证人员有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被害人农行沿江支行诉讼代理人,犯罪嫌疑人及辩护律师,并邀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法律教授及公诉科人员参加。最后听证合议意见:朱某某透支8万余元经多次催收,超过三个月未还,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鉴于朱宣泽到案后能主动归还透支本息,初犯,无逮捕必要。检察机关结合听证结论,采纳律师 “朱某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无逮捕的必要”的意见,对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充分体现了公正司法、执法为民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