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专项”百日攻坚战】牡丹江铁检院:“一把手”直接办案 开启牡丹江铁路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的“破冰之旅”

29.09.2018  16:58
  牡丹江铁路运输检察院深入公安、法院和基层站段调研,通过与站段负责人进行座谈,建立案件线索联系人制度,广泛摸排公益诉讼线索及时开展调查核实。
  今年以来,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建国对公益诉讼案件十分重视,亲临现场勘查。他要求,公益诉讼监督工作要主动出击,利用铁路企业自身优势和特点发现线索,另对牡铁法院已经判决案件和公安机关处理完毕的案件进行排查,做到“发现一起,监督一起”,争取公益诉讼工作有新突破。   该院通过走访牡铁公安处和牡铁法院了解和调阅近3年来公益诉讼四类案件卷宗,经调取法院刑事审判卷宗、现场勘察、询问有关人员、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发现王某、姜某盗伐铁路防护林杨树64棵(蓄积为39.163立方米),构成犯罪但未依法履行补种树木责任。期间,检察长尹建国多次与地方林业局进行沟通,了解案件基本情况,督促林业局履职。
  针对王某、姜某盗伐林木案,尚志市林业局以铁路防护林一直不在其监管范围内为由不履职。该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依法向尚志市林业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责令有关人员补种盗伐树木,做好林业资源保护工作。尚志市林业局在检察建议书送达的两个月内,依法分别向王某、姜某下发《责令补种树木通知书》和《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季节所限,为保证补种树木成活率,已责令王某、姜某于2019年4月30日前在案发地的铁路防护林内补种盗伐树木株数10倍树木,共计640株。日前,尚志市林业局以上履职行为已书面复函我院。
  这是自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该院办理的首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启了牡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破冰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