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只留检所大型犬可认养

22.04.2015  16:58

  本报21日讯(记者徐日明文/摄)今日,记者在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犬类管理大队了解到,根据2012年4月1日起施行的《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哈市市区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所以自去年9月,犬只留检所建成以来,已留检和收留各类犬只100余只,其中有7只大型犬,今起首次面向社会认养。哈市市郊准养区的市民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犬类管理大队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可免费认养。

  在领养大型犬后,申请人有义务栓养或圈养,确保不出现犬只伤人事件,不能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申请人认养犬只后应善待动物,警方将不定期回访,申请人须无条件配合。如发现虐待犬只将立即收回,同时,如发现遗弃、转送、出售等情况,认养人将再不得认养任何犬只,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可认养的7只大型犬

  1号大型犬,因在香坊区一小区扰民被留检,目前性情已经比较温顺,适合领养。

  2号大型犬,站起来有一人多高,在香坊一小区内扰民被举报,目前性格温顺。

  3号大型犬,黑白花大型犬,在小区院里扰民,被留检后一个月就温顺下来。

  4号大型犬,长得像狐狸,因扰民被留检,目前性情比较温顺。

  5号大型犬,是一只串种德牧,目前这只狗性格仍然十分烈,只要看到生人就扑,目前警方正在驯养。

  6号和7号大型犬,均为“獒串”,它俩也都曾“称霸”居民小区,目前看到有生人经过时,仍然会跳起来扑铁笼。

编辑:朱小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