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 玉米深加工企业新产玉米补贴出台

06.12.2016  20:35

  本网讯(丁国新)近日,从牡丹江市财政局获悉,为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推动解决农民“卖粮难”,促进玉米深加工产业健康发展,根据我省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决定对省内规模以上玉米深加工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收购加工省内2016年新产玉米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吨300元。

  据了解,此次新产玉米的补贴对象是在全省2015年产品销售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或具备年加工能力10万吨及以上,生产淀粉类或酒精类玉米深加工企业范围内确定。纳入补贴范围的企业名单逐级审核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纳入补贴范围的企业在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期间收购入库,并于6月30日前加工消耗的省内2016年新产玉米,每吨给予300元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补贴过程主要通过企业申报、当地政府核查、公示及上报和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共同复核汇总向社会公示等四步骤完成。本着“企业自愿、自主申报、诚实守信、自担风险”原则,企业要于11月20日前向所在地粮食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纳入补贴范围的企业应在2017年2月10日前、7月6日前分两批向所在粮食部门就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收购加工消耗玉米补贴资金预拨和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收购加工消耗玉米补贴资金清算分别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材料。

  业内人士认为,我省针对玉米深加工企业出台补贴政策,有助于用粮企业降低采购成本,有利于玉米需求量的增加,进而加快玉米去库存进程,缓解我省玉米销售压力。

  该市财政局要求,全市各地区要全面做好新产玉米收购加工补贴各项实施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将国家和省里政策、要求,通知到各相关部门,传达到当地每个玉米深加工企业,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增强政策透明度。认真做好组织企业及时规范申报、现场核查、对社会公示、上报企业名单及企业加工补贴申请、补贴初核及结果上报等具体工作。依法依规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和实际收购加工新产玉米数量全部纳入补贴支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