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开展“四清”专项行动

29.03.2016  10:32

  我省今年将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开展“四清”专项行动,对空气、水体、居民居住环境及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整顿,为百姓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据悉,“四清”行动包括开展大气污染整治“清洁空气”行动,督查低质煤炭使用、燃煤小锅炉淘汰等情况;开展水污染防治“清净水体”行动,督查涉水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等情况;开展居民居住环境“清洁家园”行动,督查扰民污染、露天“三堆”(煤堆、渣堆、灰堆)、道路扬尘、农村畜禽养殖和污水垃圾处理情况;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仓”行动,要求各地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分类分批清理整顿任务。

  “四清”行动将采取巡查、抽查、稽查及后督查方式,督促各地依法行政。届时,环境执法人员将对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的电厂每季度检查一次,重点督促连片污染、重复信访、挂牌督办等违法企业,以及实施行政约谈、综合督查的地区,确保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