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深情唤回亲情

15.01.2015  10:59

        “我不能给他们一分钱,他们把我的孩子养没了,我没管他们要损失,还起诉我了,哪有这样的……”在给被告冯刚送达《起诉状》时,这位53岁的幸福村农民满肚子气地对我大声说他的“”。

        他是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的被告。2003年5月16日,冯刚的妻子杨荣生下女儿冯丽。但产后14天,杨荣就患重病不能抚养孩子了。看到家里的困境,冯刚的哥哥冯新和嫂子孙梅一商量,就把冯丽抱回自己家抚养。一晃10年过去了,在冯新和孙梅的细心照料下,冯丽长大了,还上了小学。

        2013年7月31日,冯丽和伙伴到野外采蘑菇,不慎掉进泰康镇农民韩军挖的储水坑里溺水身亡。此案经县人民法院判决,韩军赔偿冯丽父母各项损失费26万元。

        听到这个结果,冯新和孙梅认为:弟弟和弟媳把赔偿款据为己有不合理,难道我们尽的10年抚养就全白搭了?于是,这夫妻俩对弟弟冯刚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他返还抚养冯丽所支付的费用16万元。

        接手案件后,我敏锐地意识到:小丽丽不幸遇难,已经给兄弟两家带来了不尽的泪水,如果硬性判下去,无疑会给两家蒙上新的阴影,况且补偿的标准是什么,真的很难确定。于是,我暗下决心,要不怕反复、挫折,尽力调解结案,让兄弟两家重归于好。

        第二次找到被告冯新,我说:小丽丽没了,大伙都很心疼,你哥哥、嫂子也特别难过。虽不是亲生的,但他们抚养了10年,和自己的孩子一样看待,能说没有感情吗?他们起诉你,也不一定就是争几个钱花,可能觉得赔偿款到你们手里了,没他们的份儿,心里觉得不公平——怎么能这么对待哥哥、嫂子的10年心血呢?……。经过一番入情入理交流,冯新低头不语了,看样子陷入沉思。

        这次庭前调解没成功。回到办公室后,我翻看仅有的证据材料。原被告之间没有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假设依事实,对原告有利,又该参照什么标准给付呢?问几位资深审判员,他们说还没遇到过这类案件。

        对这样一起亲情案,判决,对他们来说谁都不是赢家。还要调解,我再一次给自己坚定信心。

        这次,我专程赶到原被告的父亲家,想听听老人家的意见,并通过老人的影响力,做做两个儿子的和解工作。可老人一出口,就表示不同意给付抚养费。说:“当哥哥嫂子的不该起诉弟弟,你们养孩子是付出了,不容易,可你们把孩子给养没了,就算扯平了”。我的调解意图受到创伤。

        后来,我通过电话方式,又同原告、被告进行了三次沟通,仍没啥进展。原告坚持要抚养费,被告表示不能给。

        眼看案件到手过一个月了,几番调解后没啥实质进展,我定下开庭时间,通知下去准备进行庭审。但我不甘心,就在庭审前一天,再次用电话把被告约到县法院调解室,要同他进行一次全面、细致地长谈。

        我从他们哥俩只差3岁,从小在一起玩、在一起上学、在一起干农活、在一起进行民兵训练唠起,后来都长大了,成家立业了,但还是不分心,有困难了就互相帮,是对好兄弟……。

        一个小时过去了,被告冯刚突然离开椅子走到我近前说:“王法官,你别再说了,看得出来,你真为俺哥俩的案件费心思。你说的都对,俺听懂了,但我哥为啥就认钱呢?这个弯,我还是有点转不过来”。

        看到被告心里有了转化,我赶紧补充:“你说你哥只认钱,那我问你,在小丽丽没出祸事前,他向你要过钱吗?是不是从没要过。”“是没要过”。那我再问你:“你哥家日子过的好吗,是不是没你的条件好?”“差不太多”。“就算一样条件,他们为啥要白养活小丽丽10年?”被告不吱声了,回到椅子上坐着只顾低头大口吸烟。

        “我来替你回答。因为你哥哥、嫂子心里明白:咱们是亲兄弟,这孩子是老冯家的骨肉,弟弟遇到难处了,当哥哥、嫂子的能不管吗?所以,才有了10年如一日的抚养。

        听了我这番话,冯刚的心结终于被打开了,答应给哥哥5万元抚养费。

        送走了被告,我赶紧给原告打电话,告诉他这个结果。只听冯新在电话里说:“5万元我不嫌少,只要他心里还有我这个哥哥就行了,过去的事就不再提了,一切重新开始”。

        2014年11月18日,原被告分别在《民事调解书》的送达回证上签了自己的名字。一起亲情案纠纷得到了平息,我的心愿,“用深情唤回亲情”也得到了实现。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