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建设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有关事项的通知

12.12.2014  14:27

 

  关于申报2014年建设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省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厅直属企、事业单位:   现就申报2014年度建设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的时间、地点:2015年1月10日-1月13日;八一宾馆(哈尔滨市南岗区文庙街9号);宾馆电话:0451-82531505。   二、申报材料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省人社厅统一制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其中主表附外语、计算机、事业单位现职务聘任证书及工资兑现审批表;   (二)《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证书》;后取得学历且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人员需提供《黑龙江省继续教育专业培训证书》;   (三)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网上学历认定证明(打印件);   (四)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需提供《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审查表》,因学历和学位免试人员需提供相应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因年龄免试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五)同级改职人员需提供《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右上方注明“改职”字样;   (六)流动人员需提供《流动人员审查表》等相关材料;   (七)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论著、教材及取得的成果等;如获得国家专利局批准的专利证书、批准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表明本人有关贡献、成果或业绩方面的材料和有效证明。   (八)助理工程师职称证书。   三、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申报人员要按要求认真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字迹要清楚,不得漏项,其中现从事专业栏按省人社厅颁发《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第一章第二条专业划分的有关专业名称填报,要与已取得的助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相一致。   (二)材料袋要求完整无破损,封面粘贴《申报目录表》,目录表上所要求的项目要如实认真填报。   (三)各部门、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发现提供假证件、外语、计算机成绩单、论文(著)、业绩成果等,一律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李丽、薛凤莲   联系电话:13936685409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