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高端人才留省工作 我省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开始

05.09.2019  17:12

  记者从省人社部门获悉,为充分利用优惠政策吸引、培养和使用高层次人才,鼓励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留省工作,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工作。

  据悉,凡在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博士后期满出站或在国外做博士后研究工作满两年以上并经我驻外使馆教育处认证为博士后,留省工作的人员均可申请。已享受博士后生活津贴的博士后人员无需重复申报,博士后生活津贴正常发放。

  博士后研究人员本人如实填写《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审批表》,由所在单位复核确认,经中省直单位或各市(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署意见后,于2019年9月13日前将《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审批表》和《2018年度新增博士后生活津贴人员汇总表》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作者:姜斌)

(责任编辑: 郑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