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 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的通知》的通知

02.02.2020  22:41

各党委,各处级单位党组织: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是当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人员的头等大事,事关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必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2月1日,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的通知》,请及时传达到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人员。

各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大排查与管理力度,及时准确掌握师生员工的动态和健康状况,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食堂、宿舍、办公楼、实验室等公共场所的管理要求,切实将学校党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学校纪委将加强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力或违反相关规定、纪律要求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党组织、党员、领导人员,按照“四种形态”分别给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通知。



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