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第十一场新闻发布会 落实落靠各项措施 筑牢基层防控堡垒

09.02.2020  17:30

  8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第十一场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省最新疫情情况和新增确诊病例。省法院副院长罗振宇、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殷伟、省卫健委基层卫生健康处一级调研员周海峰、省心理咨询师协会会长、主任医师孙淑范介绍了相关情况,并针对媒体和公众关注的问题给予作答。

  造成病毒传播危险最高可判死刑!

  在第十一场新闻发布会上,省法院副院长罗振宇介绍,患有或者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信息,或者违反隔离、治疗相关规定,出入公共场所,参与人员聚集活动,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或造成病毒传播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患有或者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涉嫌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对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其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省法院20条意见全力支持企业应对疫情

  “省政府出台14条政策举措,助力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省法院在支持企业应对疫情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在第十一场新闻发布会上,省法院副院长罗振宇回答,2月7日,省法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支持企业应对疫情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从六大方面就支持企业应对疫情作出20条具体规定。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着力把法治保障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疫情防控的工作优势。尤其是对防疫物资生产、销售企业所涉案件,要依法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保障企业能够正常生产经营或进一步扩大产能,确保防疫物资的供应不受影响。要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针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商贸企业等对保障疫情防控和民生发挥重要作用企业实施的侵犯财产、贪污挪用、失职渎职等犯罪行为。要准确认定因疫情防控引发的企业责任,努力营造让企业安心生产、放心经营的法治化环境。妥善化解因疫情防控引发的劳动争议,努力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正确认定“不可抗力”,妥善审理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履行合同纠纷,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稳妥办理破产案件,促进企业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企业转型升级;加强沟通协调,依法支持政府助力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地见效。要慎用司法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企业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坚持将公正、善意、文明、规范理念贯穿司法活动全过程。慎用冻结、划拨流动资金等司法手段,对于能“活封”的财产,尽量不进行“死封”,使查封财产能够物尽其用。

  刻意隐瞒密切接触经历者立案侦查!

  “1月22日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阻碍疫情防控类刑事案件11起(其中妨害公务8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2起、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1起),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9人,另有3名犯罪嫌疑人正在住院治疗;办理行政案件232起(其中寻衅滋事18起、阻碍执行职务13起、扰乱公共场所秩序13起、扰乱单位秩序6起、违反交通管制强行通行3起、妨碍安全疏散行为1起、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决定命令178起),行政处罚355人。”在第十一场新闻发布会上,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殷伟介绍,省公安厅制定出台严厉查处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十二条,特别是针对部分人员拒绝接受隔离、隐瞒接触经历等导致聚集性疫情多发情况,将打击妨碍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点,与相关部门密切协同配合,依法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隔离措施、破坏疫情交通管制、刻意隐瞒密切接触经历,以及阻碍医疗救护人员、人民警察采取防控措施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为疫情防控工作、全省社会大局稳定创造良好环境。

  公安机关实行24小时网上执法巡查机制,实时关注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舆情动态,对制造、传播谣言的,及时发现、迅速处置、依法打击。公安机关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各检查站、检测卡点及社区、医院等场所,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阻碍执行防疫工作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公安机关严格执行关于防止人群聚集部署要求,安排警力深入辖区检查宣传,全省棋牌室、网吧等场所目前已全部关闭,对暗中经营、提供赌博场所、参与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严厉打击刻意隐瞒情况、拒绝隔离治疗、致使病毒传播扩散危害公共安全行为。

  精准摸排潜在传染源全力做好疫情防控

  在第十一场新闻发布会上,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卫生健康处一级调研员周海峰介绍了我省基层卫生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疫情发生后,省卫健委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把做好基层疫情防控管理作为当前工作重中之重,春节前已印发基层卫生机构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对基层卫生人员在登记排查、发现、报告、转诊以及实施居家医学观察等方面作出全面安排和部署。之后又相继下发8个相关文件,制定《全省基层卫生预防分诊点设置规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引》,从防控原则、工作标准、具体措施、接诊流程、个人防护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和要求。

  我省各级基层卫生机构人员,以社区为网格,借助大数据手段,全面摸排返乡人员情况。同时参与做好国省干线、客运码头、高速路口与服务区等1032个流动卫生检疫站的体温监测,精准摸排潜在传染源。卫健委组织了3个线上培训平台,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线上培训,免费向所有基层卫生人员开放。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广泛利用户外宣传栏、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科普知识宣传。

  心理战“”七大招

  在第十一场新闻发布会上,省心理咨询师协会会长、主任医师孙淑范针对人们在疫情发展当中面临的困惑和心理问题,介绍了心理专家提出的“战疫七大招”。

  一是保持正常作息时间,生活规律。二是适度运动。三是信息适度。每天关注疫情新闻时间不宜超过2小时。四是寻求支持。寻求社会、组织,特别是家庭成员的支持。五是放松方法。呼吸调节法、肌肉松弛法、冥想放松法、静坐放松法、气功放松法、瑜伽放松法。六是认知调整。一个人的压力感受并不是来自现实环境的刺激,而是来自自身的想法或思考方式,如果能以理性/弹性的态度去面对,则所引起的负面情绪就会减少许多。七是正确面对。如果确实出现睡眠障碍、焦虑、抑郁问题,通过微信平台、热线电话等主动寻求专业的帮助。

  孙淑范介绍,省疾控中心已开通心理咨询热线,排解心理焦虑、恐惧的情绪或者想了解疫情相关防护措施,可拨打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我省各大医院也相继推出了心理咨询热线,黑龙江省第三医院咨询电话18904569633、18004563855;哈医大一院心理援助服务热线0451-58650999(每日8:00-20:00)。

  现将我省部分新型冠状病毒防

  控期民众情绪疏导热线公布如下。

  哈尔滨0451-82480130,96311(未成年人及家长)

  齐齐哈尔0452-2739122,2736734

  牡丹江0453-6228595,6238595,96311

  佳木斯0454-12345

  大庆0459-12320

  鸡西15636346118

  伊春18204589757,0458-3333123

  双鸭山0469-4420111

  鹤岗18346851150

  七台河13329323811

  黑河18904569633,18004563855

  绥化13945990758

  大兴安岭15245775377,13846565892,15045703706

  (作者:蒋平 那可)

(责任编辑: 所双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