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疫情防控第三十七九场新闻发布会 商贸服务业开复工“负面清单”调整

29.03.2020  17:22

  商贸服务业开复工“负面清单”调整

  棋牌室、游艺厅、网吧、KTV歌厅、酒吧、公共浴池等人员聚集场所暂缓开复工,其他达到防控要求的可自行复业

  28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三十九场新闻发布会。省商务厅副厅长王显华、省卫健委副主任葛洪、省医保局二级巡视员张冰琦介绍相关情况,并针对媒体和公众关注的问题给予作答。

  会上,省商务厅副厅长王显华就负面清单有哪些变化进行介绍。

  据介绍,为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推动我省商贸服务行业尽快有序复工复产,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又一次动态调整了商贸服务业开复工负面清单。除棋牌室、游艺厅、网吧、KTV歌厅、酒吧、公共浴池等空间相对密闭、人员相对聚集的经营性场所暂缓开复工外,其他达到疫情防控要求的,可自行恢复运营;列入其他服务行业目录的一般性行业,包括大型商场、餐饮、住宿、理发、洗染、药品流通、电子商务、汽车销售4S店,家政服务、家电维修、人像摄影等,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取消备案、承诺制,可以直接开复工。药店恢复店内柜台式或开架式销售。

  “七个加强”解决大医院患者聚集问题

  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就医质量和诊疗安全的前提下,我省将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要求,重点做到“七个加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医疗安全。28日下午举行的第三十九场新闻发布会上,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葛洪就我省推进分级诊疗,避免医疗机构人员聚集的措施回答了记者提问。

  葛洪表示,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下,经过全省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恢复,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疫情防控的总体要求是“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葛洪说,3月25日,全省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为三级,且全省的所有县区均为低风险等级。因此,为满足城乡居民正常医疗服务需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正在全面恢复医疗服务秩序。

  葛洪介绍,目前,一些大医院出现就医人群聚集的现象,产生这种现象主要有三个原因:第一是疫情严防严控期间被抑制的诊疗需求迅速释放。第二是为了避免医院感染传播,医疗机构按规定采取预检分诊制度,相对延长了患者进入诊室的时间。第三个原因,也是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全省大量患者集中涌向城市大医院就医,没有按照分级诊疗的规律,做到“小病常见病在基层诊治,大病在县级医院治疗,重病转诊到大医院”;同时,还有很多患者没有按照分时段预约挂号的时间就诊,而是提前来到医院,造成大医院人员聚集。

  为有效解决这种现象,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就医质量和诊疗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要求,我省要重点做到“七个加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医疗安全。

  一是加强分级诊疗病种管理。我省组织相关专家制定了256种县级医院分级诊疗病种和49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级诊疗病种,要求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本级医疗机构能诊疗的病种原则上不得外转;对确需上转的患者,由转出医疗机构出具转诊单和患者知情同意书,优先转诊到医联体上级医疗机构。

  二是加强就诊转诊制度落实。除危急重症患者外,凡符合分级诊疗病种诊断的患者,原则上在居住地或发病时所在地附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首次诊治。医疗机构应按照医生建议、患者自愿、双向转诊的原则办理转诊手续,一般遵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医院、市级和(或)省级医院的顺序转诊,上级医院接诊的患者病情稳定或进入恢复期后应及时向下转诊。

  三是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要建立上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和对口支援关系,带动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水平稳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要将多点执业医师以及支援医师相关服务信息在显著位置公示,引导群众基层首诊。

  四是加强双向转诊机制规范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之间要密切协作,依托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等形式,形成双向转诊渠道。省、市级医院应当为基层转诊患者预留就医空间。

  五是加强基层慢性病诊疗服务。强化慢性病规范化诊疗和健康管理,明确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职责定位,加强协作配合,实行分级服务、分级管理,落实基层慢性病联合门诊和慢性病长处方制度,开展线上药品配送。

  六是加强信息化技术建设应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全部实施网上预约挂号、预约检查、远程医疗,引导患者就近就医、分时段就医。建立双向转诊信息平台和远程医疗服务网络,二、三级医疗机构要通过互联网向基层医疗机构提供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图诊断、远程培训等服务,推进实施“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模式。

  七是加强分级诊疗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应明确转诊服务部门,实行转诊负责制。根据接诊医生建议,负责上下转诊的接洽联系,主动为患者提供连续诊疗和转诊服务。加强科学就医和分级诊疗病种范围的宣传,增强患者基层首诊、分级诊疗的自觉性,结合抓好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推动分级诊疗制度有效落实。

  医疗保障部门调整政策

  用医保支付杠杆助力分级诊疗

  随着各级医疗机构全面恢复诊疗秩序,这段时间群众的医疗需求得到集中释放,患者到大医院集中就诊。为减少患者在少数医院聚集而带来的感染风险,进一步促进疫情防控期间分级诊疗工作。2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医保局二级巡视员张冰琦对我省疫情期间调整医保政策助推分级诊疗,引导群众合理就医的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张冰琦介绍,在医疗保障方面,主要是充分发挥医保支付的杠杆作用,引导患者在基层首诊,实现上下转诊、良性互动。具体来说,一是拉开各级医疗机构间的报销比例,相邻级别间的差距要不低于15个百分点。比如,规定统筹区内基层医疗机构,也就是乡镇卫生院、社区医院和一级医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90%,那么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就不能超过75%,三级医院就不能超过60%。不符合规定的要进行调整。二是在紧密型医联体内转诊转院的,上转患者补差计算起付线,下转患者不再重复计算起付线。

  分级诊疗制度建立的初衷,是为了使医疗卫生资源得到合理的配置,归根结底就是服务老百姓,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张冰琦说,我们经常看到,大医院人满为患、一号难求,而基层医疗机构和一些小医院却门可罗雀。可以说,小病到三级医院看,也是对医疗资源的一种占用和浪费,会使一些重症患者不能得到及时的救治。为此,医疗保障部门在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初,在对参保人员的待遇设定上,就体现了适应分级诊疗的需要,这次更进一步明确了相邻级别医疗机构间的报销比例,差距要在15%以上。

  “此次卫健部门要求各县(市)要确定县级医院分级诊疗病种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级诊疗病种,这就使我们的医保政策能够更好地与卫健部门的分级诊疗制度更好地结合起来。”张冰琦说,同时,对不按照分级诊疗规定、不履行转诊手续越级就医的,急诊、危重症患者除外,规定其在属地现有报销比例基础上降低50%报销。这样,可以进一步推动分级诊疗制度的更好落实,让群众更加合理就医。

  156家限上百货商场全复业

  2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商务厅副厅长王显华就复工复业情况、商贸企业复工复产后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进行了介绍。

  据介绍,疫情期间,大型超市、商贸物流、农产品批发、电子商务、药品、加油站等生活必需品和必要物资的市场保供行业保持较高的开复工率。截至3月27日,加油站、大型超市、商贸物流、药品流通、电子商务、农产品批发限上企业开复工率分别为99.36%、100%、100%、100%、100%、99.02%。百货商场、汽车销售、住宿、餐饮等商贸服务行业正在加紧复工营业,截至3月27日,全省156家限上百货商场已实现全面复工营业,复工率达100%;汽车销售行业接近全面复工营业,全省311家限上汽车销售4S店分别复工营业304家,开复工率97.75%;住宿、餐饮行业复工营业逐步加快,全省限上住宿、餐饮企业开复工率分别为85.57%和90.91%。

  王显华介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但疫情反弹风险依然存在,特别是国际疫情蔓延带来的输入性风险增加。因此,企业既要做好疫情防控,又要全力推进复工复产。各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要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两不误”;要落实好“口罩+测温+扫健康码”防疫”三宝”,做好返岗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要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做好新冠病毒肺炎相关防控宣传工作,对员工广泛普及科学防护知识,引导员工提高疫情防护的意识和技能;倡导文明健康消费理念,批发、零售、餐饮、住宿、配送等行业要推广节约、环保、放心、健康理念,杜绝非法售卖、烹饪、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发起分餐和使用公勺公筷双筷倡议;要从人员管控、经营场所管理、服务流程、物资储备等方面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规范运营。(作者:付宇 蒋平 王莹)

(责任编辑: 所双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