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 积极履行好维稳办案职责 黑龙江省三级检察院电视电话会议专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

04.02.2020  19:44
  及时传达学习疫情防控指示精神,出台检察机关防控应急预案,加强检察机关自身防疫管控,对涉疫情违法犯罪进行研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迅速落实上级指示精神,从出台防控工作方案到成立专门组织推进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力有序开展。
  针对当前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入关键阶段,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在对省检察院机关防疫工作进行全面督查部署后,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于2月4日上午,又通过召开三级检察院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对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投入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进行专项部署、专项推进。 “特殊时期必开的会议,隔空部署,安全第一”   “特殊时期以特殊形式召开特别会议,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既要保证会议质量,更要保证防控安全。”经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启动电视电话会议系统隔屏吹响“集结号”。同时对场地、人员都做了细心的安排部署。
   在会议场地设置上, 省检察院在智慧检务指挥中心设主会场,机关与会人员分散于八个小会场;各市(分)院、基层院在各自的电视电话会议室设分会场。
  在参会人员范围上 ,仅要求省检察院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其他省管干部,各市(分)院、基层院检察长、常务副检察长;省院各内设机构负责人;省纪委监委驻省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省检察官学院副院长参加会议。
   在安全保障上, 严格按照防控工作要求,严格限定了每个会场的参会人数。要求全体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参会,并在会前会后对会场进行全面消毒。 特殊时期的检察工作,既要打好阻击战,又要维稳办好案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省检察院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就疫情防控作工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黑龙江省委和高检院部署要求,迅速行动,省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高继明为组长的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1月27日,紧急出台了《防控应急预案》,并相继建立实施应急值班、分散办公、信息报送、有无疑似症状干警“零报告”等多项工作机制。
  1月29日,针对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预警应对、疫情防控期间维护社会稳定等多项工作任务下发紧急通知,作出安排部署,提出工作要求。第一时间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积极投身社会疫情防控、积极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并及时向省委报告工作情况。
  各市(分)院、基层院也都高度重视,纷纷采取有力措施落实省院和当地党委、政府部署,全力做好各自疫情防控工作。
  “全省三级院、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切实把群众安危和社会稳定的责任牢牢抗在肩上。”在会议上,高继明检察长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服从命令听指挥、迅速行动不掉队,不折不扣地把党中央、国务院和最高检、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一手抓好自身疫情防控,一手抓实维稳办案工作,切实发挥检察各项职能,坚决服从服务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全省检察机关要坚决服从大局、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社会各界有效开展疫情管控、遏制疫情蔓延、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有力司法环境。”针对当前个别地方已出现的涉疫情违法犯罪问题,高继明检察长要求各级院主动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联系,特别是基层院要重点抓好八个方面工作:
   一要 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刑法有关规定,严惩隐瞒、谎报疫情,未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等失职犯罪; 二要 严惩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防治、防护产品药品的犯罪; 三要 严惩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以及疑似病症故意传播病毒、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治疗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 四要 加大对疫情防控期间“暴力伤医”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奋战在防控一线的医护人员安心放心; 五要 严厉打击编造与疫情有关的恐怖信息、利用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破坏法律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 六要 加强刑事执行场所和刑事执行检察人员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七要 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后续工作中积极开展源头防控。通过惩治非法捕猎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行为,注意发现野生动物保护中存在的监管漏洞,积极稳妥探索拓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的联系,注意发现生鲜、肉类市场检验检疫中存在的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完善相关治理措施; 八要 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检察诉讼服务和群众来访工作。案件管理部门要落实专人办理案件受理、移送、流转事宜,加强网上预约、异地阅卷工作。控告申诉部门要加强对接待人员、安保人员的保护措施,加强对接访场所的消毒净化,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来访人员尽可能通过邮寄、12309网络平台、热线、网络等渠道反映诉求。要坚持严格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一如既往地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特殊时期的日常管理,既要自身管控好,又要工作不断档   “面对疫情,在服从、服务好大局的同时,保护好检察干警不掉队、保证好检察工作不断档也是各级院党组的重大职责。”检察长高继明强调,全省三级院要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强化自身管控,做好检察队伍疫情监测、排查、预警,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尽最大努力保护干警身体健康,坚决不给疫情防控大局添乱。
   一要 全覆盖制定疫情应急预案,要以院为单位实行疑似症状干警“零报告”,每日将干警有无疑似症状情况层报省院。省院要做好统筹指导,协助支持有关防疫部门开展防控工作。
   二要 加强对干警防疫知识教育,自觉做好自我防护,避免出现恐慌情绪。
   三要 做好疫情筛查工作,密切关注干警身体健康情况,特别要做好春节期间外出返回干警及家属疫情筛查,按照各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求,自觉做好登记、报告和观察。发现疑似病症时,要按照规定流程及时做好上报、隔离、防护等工作。
   四要 适当调整办公方式,从实际出发,可综合采取弹性工作制,通过视频、电话、网络等方式办公;疫情防控期间,不集中开会,不集中培训,减少外出办公、办案。
   五要 结合实际活化办案方式,疫情防控期间,针对在办案件的受理、卷宗移送、群众来访接待、检察建议制发,以及案件办理过程中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意见、接待律师阅卷等一系列相关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活化工作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因工作、办案导致疫情传播的风险。 特殊时期要有担当,必须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全省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要切实强化使命担当、严格落实责任,坚决做到各司其职、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检察长高继明要求, 一要 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工作统筹。全省三级院党组和主要领导干部要自觉担纲、靠前指挥,统一领导本系统、本院的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整体部署。
   二要 细化责任分工,严格落实责任。各级院各部门都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个人责任,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全力做好自身防护、社会防控、犯罪防治,切实做到检察机关在构筑群防群治严密防线中不缺位、不掉队。
   三要 充分发挥以上率下、示范引领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引领带动广大干警全力以赴、科学有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特别是各级院“一把手”要切实加强领导,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导检查,统筹协调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四要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有利氛围。要运用“两微一端”、门户网站和检察内网等媒体、平台,及时向干警宣传科学预防知识和各项防控措施,及时澄清不实传言,及时回应干警关切。要大力宣传检察机关和干警在疫情防控、积极维稳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充分彰显检察机关在战胜疫情中的正能量。
   五要 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模范遵守各项纪律。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各级检察机关每日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机要保密、24小时值班值守等制度,特别要严格遵守省委关于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期间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六项纪律,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监督管理到位、工作秩序井然。
   六要 强化监督问责,严肃责任追究。各级院党组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驻院纪检监察机构要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对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不力及违反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纪律规定的,要坚决从严查处,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步延胜就全省检察机关抓好会议贯彻落实,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 进一步统一思想狠抓落实。迅速将会议精神以安全稳妥的形式传达到各级院班子成员,传达到全体检察干警,引导广大干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院党组的各项要求上来,积极投身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严峻斗争。
   二要 进一步顾全大局狠抓落实。坚持疫情防控“一盘棋”思想,坚决服从党中央和省委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坚决服从高检院和省院党组的各项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党委政府联防联控工作安排,做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检察支持。
   三要 进一步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全体干警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把责任扛起来、把任务落实好。
   四要 进一步严明纪律狠抓落实。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要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明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有力有效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政治要求、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