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和住院病案 首页数据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2016版)的通知

01.08.2016  20:07

黑卫医函〔2016〕182号

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绥芬河、抚远市卫生计生局,设有住院床位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为规范医疗机构住院病案首页书写行为,提高病历质量,加强住院病案首页质量管理与控制,为客观评价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质量提供数据依据,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和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2016版)的通知》(国卫办医〔2016〕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市(行署)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重视病历书写管理工作,将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管理与控制作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抓手,要定期组织对辖区内设有住院床位的医疗机构开展病案首页填报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落实和指导医疗机构及时、准确、完整的上传病案首页数据。加强病案首页数据质量控制与管理,提高医疗机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设有住院床位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遵照执行《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认真组织学习病案首页书写的基本要求、填写规范及诊断原则等,切实提高填报人员业务水平,细化人员分工,落实责任管理。医疗机构要依据《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评分标准》定期开展病案首页数据质量自我评估,确保病案首页信息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附件:《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和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2016版)的通知》(电子版在省卫生计生委官网下载)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6月2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附件
附件:
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向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反馈专项巡视情况
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8月29日,卫生厅
巡视公告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卫生厅
关于变更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域名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卫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