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江死刑欲上诉 谭蓓蓓无期服判决

17.06.2014  12:22

  昨天15时,在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震惊全国的桦南县“天使女孩”被杀案一审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白云江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谭蓓蓓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庭上,同时判决二被告人赔偿被害人胡伊萱家人374499元。庭审中,被告人白云江当庭表示上诉,谭蓓蓓则表示不上诉。

  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白云江、谭蓓蓓共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违背妇女意志,以镇静催眠类药物致人昏迷的手段强奸两名妇女;以镇静催眠类药物致人昏迷的方法抢劫他人财物,指向财物数额巨大,并意欲杀害被害人,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均积极实施犯罪行为,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二人利用谭蓓蓓系孕妇的特殊身份和善良少女助人为乐的良好品德,实施强奸、故意杀害少女的犯罪行为,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社会影响极坏。采取药物麻醉和捂口鼻致人窒息的方法致一人死亡并埋尸灭迹,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为一己私利,采用药物麻醉的方法,连续实施强奸、抢劫、故意杀人犯罪,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其故意杀人犯罪确属罪行极其严重。被告人白云江、谭蓓蓓身犯数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据此,法庭一审宣判:被告人白云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被告人谭蓓蓓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法院还判决了夫妇二人赔偿被害人胡伊萱家人374499元。庭审中,被告人白云江当庭表示上诉,谭蓓蓓则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