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 全省大型义诊活动周的通知
黑卫医函〔2016〕251号
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绥芬河市、抚远市卫生计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各有关医院:
为以实际行动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落实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指导思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关于举办2016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911 号)要求,省卫生计生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举办2016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省大型义诊活动周。现将《2016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省大型义诊活动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省卫生计生委联系人: 赵雪晖
电话:0451-85985911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省中医药管理局联系人:孙 斌
电话:0451-85971108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6年8月2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16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省大型义诊活动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关于举办2015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911 号)要求,结合黑龙江省医疗卫生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总结近几年大型义诊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紧密结合需求,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义诊活动。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要求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加强健康和医学知识的宣传普及,方便群众在家门口看病就医;提高群众满意度;解决群众医疗实际问题;进一步树立卫生计生和中医药系统良好形象;组织对红军老战士进行慰问、体检和义诊并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实际行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结合扶贫工作要求,对国家和省级重点贫困县进行义诊全覆盖;完善义诊工作方案,形成常态化的义诊工作机制和模式。
二、活动时间
2015年9月3日至10日,9月3日全省统一同步启动。
三、活动主题
传承长征精神,义诊服务百姓。
四、活动主体
全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五、主要内容
(一)公共场所义诊活动。9月3日,全省各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在每个市、每个县(县级市)的1个以上公共场所开展1天义诊活动。要组织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派出群众需求较大专科的医疗、药学、护理专家,进行常见病、慢性病的咨询、初步筛查、诊断和一般治疗,普及医学常识和健康知识。
(二)对红军老战士进行义诊。结合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与当地民政、人民武装部等部门沟通,了解当地红军老战士的医疗服务需求和困难。有针对性地安排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主动为红军老战士进行体检、送医送药等义诊活动。
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和常态化服务模式,为红军老战士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医改办发〔2016〕1号)有关要求,指导有关医疗机构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师(含中医类别全科医师)以及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和乡村医生,与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等组成家庭医生团队,与居家养老、有相关需要的红军老战士签订服务协议。根据服务能力和需求,提供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服务、家庭护理、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远程健康监测等服务。要建立完善基本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疗救助等之间的联动机制,并适当减免医疗费用,减轻红军老战士费用负担。
(三)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义诊工作。承担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任务的医院要组派医疗队,在受援县级医院开展义诊工作,主要义诊形式包括开设专科门诊、组织疑难重症的会诊,各专家要完成县级医院本专业住院患者的疑难重症会诊;结合当地手术需求开展义诊手术;开展医疗技术和医院管理相关业务培训等。具体活动由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协商安排。
(四)贫困地区进行义诊。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组派医疗队,到辖区各国家、省级贫困县进行义诊,包括开展公共场所义诊、疾病咨询、疑难病例会诊、义诊手术等。
(五)义诊活动到基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协调二级以上医院,派出糖尿病、高血压等领域的专家,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义诊活动。在活动期间,要保证基层医疗机构有专家坐诊,使群众能够就近得到优质服务。要通过病例讨论、专家授课等方式,开展针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和帮扶,推进分级诊疗工作。
(六)举办健康大讲堂。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协调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根据当地的疾病特点和医院的专科特色,组织专家走进学校、工厂、建筑工地、社区、党政机关,宣传“健康龙江”行动,讲授、传播健康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掌握适用的健康生活常识和专科防病知识,培养正确的就医和用药理念。健康大讲堂的专题安排要时间适当、通俗易懂。每个地级市每天要组织2-4场,每个县域每天要组织1-2场,全程要有专家参与。
(七)二级以上医院院内的义诊活动。二级以上医院要结合医德医风建设和“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要求,针对本院挂号较为困难的特色专科和知名专家,开展形式多样的义诊活动,编印专科疾病防治宣传资料,改善相应专科的诊疗流程,提高优质医疗资源服务效率。
(八)做好中医药义诊有关工作。各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要结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服务百姓健康推进行动方案》(国中医药机党发〔2013〕43号),认真做好义诊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有关医疗机构要总结近几年活动经验,各地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要求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为指导,高度重视“大型义诊活动周”活动,对义诊活动开展的场所、形式和内容进行改进、充实和完善,制订可操作、能见效的实施方案。
(二)统一组织,统筹安排。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统一开展义诊活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实际条件,提前确定义诊手术种类、时间和手术量,组织筛查符合手术条件的患者,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将义诊活动安排提前向社会公告,方便更多群众获得义诊服务。活动过程中,要通过媒体传播健康知识和医学常识,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做好总结与统计工作。各有关单位在义诊过程中要注意及时做好总结与工作量统计,总结要有针对性,能够反映义诊活动中当地群众的医疗需求所在、群众的感受以及发现的问题、对今后开展好义诊活动的建议等。有条件的留存影像和视频资料。各医疗机构按所在行政区将本单位义诊活动情况报当地市级(含绥芬河市、抚远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负责汇总系统内医疗机构义诊活动情况。9月12日前,各市级(含绥芬河市、抚远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汇总后义诊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分别报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9月25日前报送义诊活动总结。
(五)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各有关单位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探索有针对的、科学有效的义诊活动周长效机制,将其作为卫生计生系统服务群众健康的重要内容,做成服务百姓的响亮品牌。
附件:2016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省大型义诊活动周情况统计表
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