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多项举措为脱贫攻坚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对具有贫困地区服务经历的人员优先推荐参评职称、向贫困地区倾斜工资政策
记者从我省人社部门了解到,按照《打赢黑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为发挥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能作用,助推全省精准脱贫,我省将不断加强人事人才扶贫,出台对具有贫困地区服务经历的人员优先推荐参评,引导高层次人才向基层扶贫第一线流动,向贫困地区倾斜工资政策等举措,助力我省脱贫攻坚工作。
实施实用人才、实用技术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对“实用人才、实用技术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行动计划”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职称单独核定一定数量名额,不占所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按规定程序单独组织开展职称评审;对助力乡村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成效特别显著的,可按相关政策规定申报破格晋升正高级职称。
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卫生等重点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晋升高级职称须有1年以上基层农村工作服务经历”的政策规定,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同等条件下具有贫困地区服务经历的人员优先推荐参评、优先通过。及时补充优秀医疗卫生人才。会同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为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补充音乐、体育、美术教师,积极引导各类人才向贫困地区流动。
为贫困地区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服务。持续开展“千人计划专家下基层”“万名专家服务基层”“海外赤子为国服务”和“博士后科技行活动”,探索建立省级专家服务基地,引导高层次人才向基层扶贫第一线流动,支援贫困地区培养一批专业技术人才,转化一批技术成果,为脱贫攻坚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加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培养,提升创业项目扶贫效果。鼓励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带成果项目到贫困地区创新创业,发展扶贫产业带动贫困人口就业创业。专业技术人员到贫困地区开展服务的年限,可认定为基层工作服务年限,在职称评定、岗位聘用等方面予以倾斜。通过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的方式,帮助贫困地区培养一批技术带头人。
组织医疗领域博士后深入贫困点,帮助贫困人口解决大病致贫、大病返贫等问题。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推进“三支一扶”计划向脱贫工作重点县和扶贫岗位倾斜。开展“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示范培训。
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高定工资政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参与扶贫开发。落实好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调整机制,适时提高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落实好我省乡镇工作补贴政策,重点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倾斜。(作者:林乐君 姜斌)
(责任编辑: 齐雪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