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 进一步改进服务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

01.07.2016  02:21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质监局、市委市政府优化发展环境会议精神,市质监局立足职能,主动作为,全力助推齐齐哈尔市十二个重点产业发展,制定了《市质监局进一步改进服务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

  该《实施意见》共包括5章27条。一是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凡是涉及该局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 节省企业办事时间。同时做好省质监局下放10项37大类行政权力的承接工作,进一步改进优化行政审批的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环节,缩短办理时限三分之一以上,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二是发挥职能,服务市场主体。发挥“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积极推动“质量强市”、“质量强县(市、区)”工作有效开展。力争培育出省名牌产品100个,市名牌产品50个。培育我市具有地域优势和知名度的农产品争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组织各类示范区、产业聚集区、高新技术产业区、生态旅游区等园区参与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等创建活动,努力打造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鹤城品牌。三是突出重点,服务产业项目。该局成立助推全市12个重点产业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并主动深入产业项目企业走访,对需要质监部门解决的问题,开辟绿色通道,全天候服务,全力协调推进服务重点产业项目工作。四是规范执法,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执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运行流程图,依据“两个清单”,明确权限和责任主体,避免重复交叉,做到责任明晰,任务明确,提高行政办事效率。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收费,凡是检验检测收费,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一律按最低线收取。五是强化服务意识和纪律意识,转变工作作风。该局把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纳入全系统年度主要工作目标一并考核,如发生环境不宽松,造成不良影响的,在年度综合考评中一律定为最低档,并在全市系统通报批评。要转变工作作风就要在落实落靠上狠下功夫,真正树立质监部门“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