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立案监督工作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现场会在牡丹江市院召开

07.11.2014  16:58

  

  日前,全省“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现场会在牡丹江召开。省院徐军副检察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牡丹江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金银墙到会致辞,省院侦监处、十三个分市院及林区、农垦、哈铁分院的主管检察长和侦监处负责人共计60余人参加了大会。会上,牡丹江市院就“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及立案监督工作作了经验介绍,佳木斯市院、农垦分院、齐齐哈尔市院及伊春市院做了立案监督工作经验分享。
  为加大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的打击力度,有效解决行政执法领域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强化检察机关立案监督职能,2013年5月,省院将“两法衔接”工作提上日程,牡丹江检察机关抢前抓早于2013年5月在西安院成功搭建该市首家“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截至今年5月底,已实现信息共享平台市、县(区)两级全覆盖。
  牡丹江市院创新工作,完善机制,保障平台规范运行。一建立平台规范运行机制。制定了《牡丹江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运行管理办法》,明确平台资源共享规则,切实规范行政执法机关办案信息移送、时限及程序,为“两法衔接”工作规范化、运行秩序化提供坚实的信息和制度保障。二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完善协商建议制度,积极帮助行政执法机关解决执法办案中遇到的问题,积极争取行政执法部门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加强沟通联系、网上督办,及时答复案件咨询,加强案件跟踪,提高网上办案质量。三建立信息调查机制。对于在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经分管副检察长批准后开展调查核实,可主动查阅行政执法统计台账、执法档案等有关材料,实现对行政执法活动和执法行为的动态监督。四建立案后跟踪监督机制。侦查监督部门及时将立案监督信息向公诉部门通报,准确掌握公安机关立案后移送审查起诉情况,对于未移送起诉的,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密切与公安、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沟通,跟踪立案监督后案件进度,适时通过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座谈会等途径协调解决。五是建立监督考核机制。逐步推动将“两法衔接”工作运行情况作为专项考核指标,纳入行政执法机关绩效考核评估体系,促进“两法衔接”工作取得实效。
  平台运行一年来,取得了四个方面的实际效果:加强了沟通联系。平台设立了最新动态、通知公告、两法论坛等板块,便于成员单位进行工作交流、案件咨询、案件研讨,加强了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联系和配合,增强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整体工作合力,实现执法资源共享,有效防止“以罚代刑”现象发生。实现了案件无缝衔接。平台整合了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办案信息,各办案程序环环相扣,相互制约,确保有案则移,有案则立,办必有果,能够更加及时有效打击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以及危害民生民利犯罪。规范了行政执法。过去由于认识不同,造成该移送的案件没有移送,执法不统一。平台设置了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专栏,便于成员单位进行工作交流、案件咨询、案件研讨。避免出现行政执法人员因不熟悉刑事法律对涉嫌刑事犯罪案件以罚代刑,出现对犯罪打击不力问题的发生。有效解决了监督人力资源有限的问题。通过网上监督,实现了监督模式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动态监督的转变,形成事前预警、事中监督、事后可控的科学监督方式和犯罪预警防范体系,有利于防止行政执法人员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犯罪的发生。
  省院徐军副检察长对牡丹江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同时对与会人员提出要求,一要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务求监督实效;三要强化队伍素质,提高监督能力;四要推动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深入发展。
  此次会议提出,牡丹江检察机关在“两法衔接”方面取得的先进经验要在全省推广。与会人员还观摩学习了牡丹江市院自主研发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软件操作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