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律监督 推进毒品犯罪检察治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陈国庆 

26.06.2020  13:12

 

  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将毒品犯罪检察治理作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强化法律监督,依法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主要情况介绍如下:

   一、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

  一是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2019年至2020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毒品犯罪108663人,占全部刑事案件的8.47%,同比下降29.84%;起诉毒品犯罪143294人,占全部刑事案件的6.13%,同比下降21.31%。检察机关批捕起诉的毒品犯罪案件数量下降,说明禁毒工作稳中有进、趋势向好、成效显现,毒品犯罪高发势头得到遏制。从办案情况来看,当前毒品犯罪案件有以下突出特点:1.“互联网+物流”的制贩毒活动更加突出。犯罪分子通过互联网购买、销售毒品和制毒物品,通过网上物色运毒“马仔”或物流进行寄递,再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甚至虚拟货币支付毒资,实现人货分离、人钱分离、钱货分离,打击难度增大。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利用物流快递寄递运输毒品犯罪案件增长较快。2.新型毒品不断翻新。新型合成毒品、新精神活性物质增长迅速,大麻巧克力、“蓝精灵”“开心水”等新类型毒品增多,一些娱乐场所和特定群体滥用情况突出,社会危害性大。3.境内外犯罪团伙勾连问题凸显。一些贩毒团伙通过海运、国际快递、人体携带等方式将毒品走私至境内,再由境内的团伙组织分别实施运输、分销、保管毒资等行为,犯罪呈链条化。浙江检察机关近年来办理外国人毒品犯罪案件连续增长,特别是2019年同比上升了187%。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检察机关增强风险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毒品犯罪治理,惩治毒品犯罪力度不减。总的来看,毒品犯罪案件总量仍在高位徘徊,全国毒情形势依然严峻。

  二是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1.强化侦查监督。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及时追捕追诉漏罪漏犯,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完善证据,确保案件质量。2019年至2020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对重大毒品犯罪案件提前介入1885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591件1719人。纠正公安机关漏捕1566人,纠正后起诉1918人,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452人。纠正公安机关移送起诉遗漏罪行4710人次,纠正遗漏同案犯1605人,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301人。对侦查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440件,已纠正2680件。广西检察机关办理周某运输毒品案时,监督公安机关对遗漏同案犯湛某立案侦查,起诉后湛某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2.加强审判监督。对一批判决确有错误的案件依法提出抗诉。2019年至2020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对毒品犯罪案件提出二审和再审抗诉662件,已改判305件,发回重审101件。经检察机关抗诉,对302人改判后加重了刑罚,对76人改判后减轻了刑罚,对5人由无罪改判有罪。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抗诉案件65件。对审判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41件,已纠正460件。湖南检察机关抗诉一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三名被告人分别由死缓改判为死刑、由无期徒刑改判为死缓、由有期徒刑十六年改判为无期徒刑。

  三是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1.以检察建议助推禁毒社会治理。结合办案及时发现有关行业和领域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以检察建议的方式提出意见建议,推动监管责任落实。2019年至2020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就禁毒工作共发出检察建议670份,已被采纳557份。2.多平台、多形式、多层次开展禁毒宣传。最高检连续三年召开禁毒主题新闻发布会。各地检察机关除利用重要节点加强宣传外,还注重拓宽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检察禁毒的引导力、影响力和传播力。北京等地检察机关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禁毒宣传,广东等地检察机关自主创作禁毒文艺作品进学校、社区、农村,营造禁毒社会氛围。3.延伸检察职能,提升综合治理效果。检察机关增强担当意识,深化与各单位协作,协调解决毒品治理实际问题。针对部分涉毒人员收戒收治难,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逐案跟踪监督落实。积极履行禁毒成员单位职责,将禁毒与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相结合。四川凉山派出98名检察人员担任驻村第一书记从事脱贫攻坚和禁毒工作。

   二、加强专业化建设,提升毒品检察治理能力

  一是确立专业化办案模式。2019年,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最高检和地方检察机关均设立了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的检察部或办案组。办案组实行批捕、起诉和诉讼监督一体的办案机制,建设了一支正规化、专业化的办案队伍。进一步理顺了与禁毒办、公安、法院等部门以及系统内部上下左右的关系。制定了毒品犯罪案件办案和业务指导相关制度机制。推进办案流程标准化,为专业化、规范化办理毒品案件提供有利条件。

  二是提升检察人员素质能力。以锻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为目标,持续推进素质能力建设。1.加强业务培训。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即重大犯罪检察厅)制定了“教育培训年”方案,通过组织业务培训班、开展岗位练兵、组织庭审观摩、调查研究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检察人员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的业务水平。二厅就毒品案件证据审查问题组织四级检察机关开展视频培训,联合公安部、最高法相关部门举办同堂培训。2.强化业务指导。坚持类案和个案指导相结合,通过发布典型案例,依托“检答网”平台,促进办案经验交流,加强业务指导。今年4月,二厅组织建立了全国检察机关毒品犯罪检察人才库,充分发挥专业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3.提高出庭指控能力。二厅组织研发“毒品案件多媒体示证系统”,在各地庭审中使用,增强指控说服力,取得良好效果。

  三是充分履行检察机关指控、证明毒品犯罪的主导责任。1.加强对证据审查把关,确保案件质量。毒品犯罪具有隐蔽性高、证据易灭失、口供难获取等特点,检察机关前移法律监督关口,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运用捕诉一体机制,围绕毒品犯罪案件证据体系构建要求,监督、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证据,完善证据链条。2.准确适用法律,统一执法标准。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公安部制定了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收集与审查证据的指导意见,统一办案尺度。及时研究解决毒品犯罪案件中出现的管辖权、证据标准、新型毒品犯罪等法律适用新情况、新问题,促进公检法机关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形成工作合力。3.充分发挥审前过滤作用。严把事实审查关,增强办案亲历性,依法正确行使起诉裁量权,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毒品犯罪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2019年至2020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共不批准逮捕15005人,其中证据不足的12330人,不构成犯罪的540人,调查后排除非法证据的58人次。共不起诉3444人,其中因证据不足不起诉2422人,没有犯罪事实72人,排除非法证据31人次。4.依法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9年至2020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毒品犯罪案件70979人,人民法院对量刑建议的采纳率为85.67%。

  下一步,全国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推进新时代检察机关禁毒工作。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惩治和预防各类毒品犯罪。进一步提升毒品检察治理品质。注重加强与禁毒办、公安、法院等部门沟通协作,不断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全链条打击毒品犯罪,全面提升毒品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进一步融入禁毒工作大局,推动健全完善禁毒综合治理体系。

 2020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