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北县强化监管体系建设 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15.09.2015  12:13

  本网讯 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中,萝北县依托良好的自然环境优势,坚持走绿色农业、有机农业、生态农业、高效农业发展之路,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抓手,大力创建以绿色种植业和水产养殖业为主题的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全县绿色农业发展迅速。2006年萝北县被评为“全国生态示范区”,省“农产品安全一体化推进示范县”,2008年被确定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2013年被评为“省级生态县”。2014年,省农业科学研究院还将萝北县园艺场蔬菜主产区定为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为全县蔬菜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提升起到科技示范作用。截止目前,全县绿色(有机)食品认证面积21.6万亩,认证标识19个。无公害作物认证面积65万亩,认证标识80个,农产品地理标志2个。萝北这个以种植业为主的边境农业县正向着农业强县大踏步前进。

  在具体工作中,萝北县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了地方政府属地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完善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开展了示范县创建工作,建立了“监管、检测、执法”三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尤其在监管体系建设上,县委、县政府专题研究体系建设,科学决策,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一、顶层设计引领,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组织保障

  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全县农业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行研讨和部署。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以农业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成立了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部署、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和重大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定期例会制度,掌控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县健全了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上升到制度层面,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突发应急事件,形成“分兵把守、协调配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体系。

  二、健全监管队伍,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基石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萝北县委、县政府结合各部门工作特点,构建自上而下三级监管网络,形成高效运转的监管体系。一是在县农业局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完善基础设施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制定了详细可操作的《萝北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方案》,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乡镇、部门。二是以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基础,成立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每个乡镇配备2-3名监管员,形成覆盖辖区地域范围的监管网络,进一步加强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能力建设。三是经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县63个行政村及农业三场建立由农民技术员担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明确职责任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的体系性建设,不留监管死角。通过建立县乡村三级监管队伍,强化源头控制,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有效提升了全县农业部门服务能力。

  三、宣传教育引导,营造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舆论氛围

  在工作中,萝北县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氛围。一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由县农业局主管领导带队,组织专家队伍走上街头、深入基地、面向百姓,宣传农产品安全知识,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手册和“三品一标”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资料。同时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在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普及标准化知识。通过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标语、举办培训班、网络宣传、基地示范等形式,积极开展标准化知识培训工作,培训农产品质量监督员、生产技术骨干和经营法人。指导、督促农户的农产品生产和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诚信档案,组织农技人员深入村屯、农户进行农业投入品规范使用的指导、监督。三是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培训班。2014年,结合全县“科普之冬”培训,举办培训班20余期,重点开展科学使用农药的知识培训,培训农民近2万人次。四是通过网络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知识。在县农业局网站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栏,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如《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宣传全县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举措、进展及取得的成效;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及“三品一标”质量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知识。

  四、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协)管员,是政府监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其切实发挥作用,萝北县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一是实行现场检查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必须定期对辖区内的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农业投入品经营者等开展定期检查,尤其对“三品一标”产品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生产企业(包括合作经济组织和其他生产者)进行重点检查,掌握辖区情况,达到“三清”。即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清、农产品生产记录清、“三品一标”规范用标清。二是实行产地准出管理制度。萝北县严格按照省农委提供的生产记录和产地证明文本的内容、格式、色样进行翻印下发。统一刻制了以行政村为单位的产地证明专用章,对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统一的准出管理。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三是实行考核管理制度。制定了统一的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协)管员考核制度,由县农业局组织实施,将村级协管员日常工作情况与年度考核结果综合后与年终工资挂钩,年终按考核成绩发放1200—2800元不等的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撤换。由所在乡镇政府重新选人,并报县农业局备案。四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上级检查,质量监督抽查,群众反映等渠道,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的管理。凡是在工作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下一步,萝北县将以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目标,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