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业厅布置开展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30.03.2016  09:23

            根据财政部和四川省财政厅的统一安排,近期,省林业厅对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3月24日,省林业厅又召开会议,对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对象范围、时间进度、工作要求等进行了具体安排。省林业厅副厅长宾军宜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办公室、人事处、计财处、直属行政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负责人和资产管理经办人员参加了会议。
  宾军宜强调,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是经济新常态下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推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迫切需要,意义十分重要。各单位要按照统一要求完成规定工作,一是认认真真进行盘点,把资产数量摸清楚;二是建卡管理,在质量上严格把控;三是按规定调账,涉及固定资产报废的要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此次清查涉及大量账、表、册,要按规定时间认真编报。各单位一把手是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清查工作,落实法定代表人签字制度,对涉嫌违纪违规问题要及时上报,不适合资产管理岗位的同志要及时调整。
  宾军宜指出,目前,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同程度存在资产配置缺乏规划、采购浪费、资产闲置、权属不清、账实不符、报废处置随意等情况,要通过这次清查,把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摆出来,抓紧进行处置;要建章机制,建立起资产购置、使用、消耗、报废的有效机制,达到节约高效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