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二院:把好病从口入关

31.08.2016  00:37

炎炎夏季是肠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特别是近期我国南方地区多次出现强降雨天气,多个省份遭受洪涝灾害。黑龙江省第二医院提醒大家:科学认识夏季传染病和洪涝灾害的防控知识,采取有效的措施,提高群众防病意识和能力,确保灾后无大疫。

一、环境

1.对室内外进行彻底的环境清污,在改善环境卫生基础上进行一次彻底的消毒处理。做到先清理、后消毒、再回迁。

2.居家、街道、社区、安置点等场所物体表面、墙壁、地面可采用500mg/L有效氯消毒液,或200mg/L二氧化氯,或200mg/L过氧乙酸进行喷洒、擦拭消毒,作用30min;如选用其它消毒剂可参照GB 27952《普通物体表面消毒剂的卫生要求》进行。临时安置点启用期间每天定期消毒1~2次;在无疫情情况下,不用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剂喷雾消毒,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以自然通风为主,通风不良的场所可采用机械通风。

二、饮用水

1.集中式供水,未被破坏的自来水厂,按照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执行,并加强水源水和末梢水的监测。

2.集中供水点有条件的首选净水消毒设备进行生活饮用水消毒,对临时集中供水设施、设备,应添加饮用水消毒剂。使用含氯消毒剂处理时,作用30min后,出水口余氯量不应低于0.3mg/L,使用二氧化氯处理时出水口余氯不应低于0.1mg/L。

3.使用槽车(如消防车、绿化工程用水车、洒水车等)临时供水的,应灌装符合GB 5749要求的水,槽车在每天使用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4.分散式供水,如直接从江、河、渠、溪、塘、井、涌泉等水源取用水者,可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

三、餐、饮具

餐、饮具清洗后首选煮沸消毒,煮沸时间应在15min以上。也可使用消毒剂进行浸泡消毒,如用250mg/L~5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min,消毒剂浸泡后应以清洁水冲洗干净。临时避难所、临时安置点公共使用的餐饮具每次使用前均应消毒并保洁。

四、生活用品

家具、卫生洁具、办公用品等清污后,用浓度为500 mg/L的有效氯溶液采用冲洗、擦拭、浸泡方式,作用30min,或采用200 mg/L二氧化氯、200 mg/L过氧乙酸、1000 mg/L季铵盐类消毒剂进行消毒处理,消毒时间15min~30min。消毒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

五、瓜果、蔬菜

受淹新鲜的瓜果、蔬菜清洗后可用含氯消毒剂100mg/L~200 mg/L作用30 min,50mg/L~100 mg/L过氧乙酸或酸性氧化电位水作用10 min,5mg/L~10 mg/L臭氧水作用10 min,消毒后均应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六、手和皮肤

1.参与灾后环境清污、动物尸体处理等工作后均应进行手卫生消毒,可选用碘伏1000mg/L或含醇复合消毒剂原液滴于手掌3mL,两手搓擦1min~3min。

2.因长时间洪水浸泡造成皮肤红肿、损伤者应及时就医,也可用碘伏1000mg/L或其它皮肤消毒剂进行涂抹消毒。

七、垃圾点、公厕

1.对于一般生活垃圾无需进行消毒处理,要求做好卫生管理工作,日产日清。含有腐败物品的垃圾喷洒含有效氯5000mg/L~10000 mg/L消毒剂溶液,作用60分钟后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2.对于选择合适地点挖建的简易厕所,厕所应建有围栏和顶盖,避免雨水漫溢粪便污染环境,厕所内可定时泼洒20%漂白粉乳液以除臭并消毒。当粪便达便池容积2/3时,应及时使用漂白粉覆盖,表面厚度达2cm,再加土覆盖,另建厕所。遇有较为分散、野外随地排便情况,可按粪便量的1:10加入漂白粉,作用24h后再清除。










附件:
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向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反馈专项巡视情况
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8月29日,卫生厅
巡视公告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卫生厅
关于变更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域名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卫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