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结束 决定任命贾玉梅为副省长

23.06.2017  15:31

  决定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6月29日召开决定任命贾玉梅为副省长

  22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结束。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第七次会议6月29日在哈尔滨召开,会期1天。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凤春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副主任孙永波、庞义华、朱清文,秘书长于柏青出席会议。

  省政府副省长吕维峰,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明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日期的决定》。通过了《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议程(草案)》《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通过后的议程(草案)、名单(草案),将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预备会议表决。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决定任命贾玉梅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七条适用问题的解释〉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7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宪魁请求辞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会议听取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

  会议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符凤春在会议结束时指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带头认真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党代会精神,站在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统一思想、付诸行动,切实将党代会精神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动力,围绕省委决策部署,行使好法律赋予的权力,扎实工作、尽职尽责。要准确理解全面把握党代会的精神实质,紧密围绕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切实肩负起省人大常委会在全面振兴发展中的责任。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即将召开,要旗帜鲜明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率先垂范,带头依法履职,为全省广大代表作出表率,确保大会顺利成功。(作者:闫紫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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