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廉洁过好“五一”和端午节

02.05.2017  08:1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抓好2017年“五一”和端午节期间作风建设和纠正“四风”工作,严防“节日腐败”,杜绝公车私用、收受节礼、公款旅游等“节日病”的发生,以良好的作风迎接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4月28日,省供销社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重申有关纪律规定。会议由省社党组副书记、监事会主任王桂芝主持,省社党组成员、监事会副主任于晓林全文传达了省纪委假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驻省粮食局纪检组副组长齐宁华、机关全体干部、资产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和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省供销社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特别是要坚决做到“七个严禁”: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踏青春游、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或土特产品;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礼金、礼品、购物卡等;严禁违规组织公款旅游;严禁公款吃喝、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违规操办婚庆事宜。

王桂芝强调,一是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广大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恪守纪律规矩底线,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二是各级党组织要迅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各项要求,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纪律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做到令行禁止。三是省社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责、加强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问责一起,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