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再生育申请 审批时限缩短为10天

05.09.2017  15:14

  日前我省将再生育申请审批时限由20天缩短为10天。

  再生育手续办理,指已经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并符合《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条例,由夫妻双方向一方户籍所在地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办理《黑龙江省计划生育证》。我省要求,在市民提出再生育申请的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黑龙江省计划生育证》办结时限由20日减少为十个工作日。对有特殊困难的服务对象,开设“绿色通道”。

  我省户籍或常住居民在外省办理户籍(暂住)、就职、入学、入托等事项时,基层计划生育部门可根据群众申请和计划生育情况,对外省相关部门开具《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省卫生计生委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87257080。